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行时期的结婚证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它的立法宗旨是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在法律的保障下确立,上面这张结婚证上所写的就是新时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最高指示不要忘
这是一张1969年的结婚证,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突出政治”。“‘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上面除了国旗和国徽就是毛主席语录,再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物了,甚至连个‘喜’字都没有。”
1976年的结婚证: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
20世纪70年代,为缓解人口压力,中国开始推行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重点宣传对象自然是那些“登记男女”。在这张结婚证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行动口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内做出显著成就。”
1950年的离婚判决书:
女方财产,女方带走
“因为历史的原因,老的离婚证当然就是个稀罕物了,还因为离婚是坏事也是丑事,离婚证作为‘不光彩’的见证,谁也都不肯把它当成‘纪念品’,所以不是被烧掉就是被撕掉,保存下来的极少。”老许说。
这张离婚征签署的时间是1950年5月20日,是共和国成立后的第8个月,它上面写的是“武邑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民事和解笔录”。老许认为这张离婚证最“精彩”的部分是有关财产的再分配:女方在男方家中存有的东西,计粗布棉衣一身、夹袄一件、袍皮一个、门帘一个、洗脸盆一个、镜子一对、茶碗一对、纺线车一辆、筛子一个,全部由女方带走。这说明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提升,女方财产受到尊重和保护。
以新对策因应新革命
“高质量、低稳定”成为中国婚姻的新运动趋势,中国应为稳定婚姻创造制度条件
民政部发布的数字显示,从2002年至2005年,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如果把离婚曲线看得更远,从1992年前后,中国人的离婚曲线就呈一条稳定的向上的曲线。
“这主要是由婚姻的期望值高,但婚姻基础不够好引起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说,“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婚姻有些是低质量、高稳定的。现在年轻人的观念变了,他们对婚姻的期望值比较高,如果对婚姻不满意就想提出离婚。”
“与美国相比,甚至与日本、印度相比较,我国的离婚率仍然较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学专家夏吟兰说,“但是这是全国的平均情况,如果单看城市,尤其是那些社会变动较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沈阳,离婚率早已超过了1/3.”
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中国的离婚率统计并未完全按照城乡分开来计算,人口年报上是按照与总人口的千分比来统计,而非与结婚数比较得出的百分比。
“今天中国的情况,可以与美国70年代作一个比较。离婚率的上升经常与女权运动相关联,美国在60年代末就已经超过30%,在80年代中期离婚率达到50%,从此一直稳定在这个数字上。”夏吟兰说。
引发美国70年代离婚率稳步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权运动和6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随着更多妇女走出家庭和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妇女提出离婚的自由度越大。另一个原因是美国从1969年开始推行“无过错离婚”,1971年颁布的《统一结婚离婚法》,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而中国修订后的《婚姻法》与之类似。
社会的剧烈变动拆散了中国传统婚姻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子女与父辈的离散居住,使家族在婚姻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大大削减,新的婚姻缔结能够得到的帮助更少,而同居和离异所承担的道德风险也大大降低。此外,经济改革所作的一系列调整,比如教育系统产业化和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使中国人结婚成本大为提高,整个社会转型所带给婚姻家庭的影响,正在日益朝着不奖励结婚的方向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