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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笔记--进化心理学4-裸猿的社会习性(群体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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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笔记--进化心理学4-裸猿的社会习性(群体层)
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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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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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名称的制定是前进中的伟大一步,但是在算术中,词语未必能有助于达到最简化的地步。任何人在试图用词语“八千八百个三”乘上“二百个十七”之后,而不能用把它们化为数字的推算来帮助自己,那么,他就会相信上述这一点。人们如何进步到采用数字符号?或许可从野蛮时代的会意文字中获得回答这个问题的起点。例如,北美的战士用标上四个小点来表明他剥了四个人的头皮。这种方法对于不大的数字是适用的,但是对于大数字就不适用了。因此,早在文字艺术的童年状态下,古人们就想到创造一些专门符号来表示五个、十个、一百个等等,而仍旧只用简单的小点来表示个位数。
这一点在插图中可以很好地看到。图87表明如何应用古代埃及和亚述的进位法。这种古老的方法还没有灭绝,因为迄今仍然应用的罗马数字符号I、V、X、L,就几乎是按照同样的原则排列的。另一种由字母产生的方法,就是按顺序用字母来表示数字。例如,圣歌诗CXIX就附有希伯来文字母作为标记号码,而《伊利亚特》一书就用希腊文字母作标记号码。借助这各种各样的进位方法,古代算术做出了巨大成绩。然而所有这些进位法比起新世界的进位法来,是极不适用的。只要写一写MMDCLXIX和乘以 CCCXLVlll就可以说明,我们丝毫也不会忘记确信我们的数字的优越性。
为了了解数字如何发明,必须回到粗野的社会形态中来。在非洲,能够在市场上看到用小石子算帐的黑人商人。他们算到五的时候,就把一颗小石子放入在另一边的小堆之中。在太平洋的岛屿上发现,土著们数到十的时候,就把不满十的一堆东西分开放在一边,而仅用一块椰子果来表示十。以后,如有必要,就用一大块椰子果来标志十个十或一百。显而易见,这样采取各种不同符号并不是必要的,重要的是要借助小石子或椰子来进行计算,这就是使一个一堆,十个一堆,一百个一堆等等分别处于独立状态。采用像石子这样一些东西作计算标志,在古代十分普遍,因而希腊的计算用语中曾有“Psephizein”,这个词是从“Psephos”(石头)来的,而相应的拉丁文是“calculare”,也是从“calculus”(石头)来的。用石子作为计算标志,迄今仍然作为遗留保存在英国居民的文盲层中。
为了调整这类用石子计算的顺序,需要一种算盘,或带分类的计算盘。这算盘有各种形式。例如,罗马的算盘是在一些小木柱上穿许多小孔或安上许多节,而中国的算盘则是把许多木珠穿在许多金属丝上,当地商店里的会计就用它们迅速而准确地计算,其迅速程度和准确程度远远超过使用铅笔和纸的欧洲帐房办事人员。俄罗斯的商人们可能就是从中国传入这种计算方法,他们同样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据说,在拿破仑侵略时期,有个法国人在俄罗斯看到这种计算方法之后,大为惊奇,认为它们能够很好地用来教儿童们算术。因此,他把算盘引进法国,它又从这里进入英国的初级学校。不论使用那种算盘,它们的原则是相同的,就是盘面分成若干行,第一行的石子、豆粒、小木柱或木珠,表示个位,第二行表示十位,而第三行表示百位,等等,如图88。在这里,右面一行的三颗石子表示3,下一行的九颗石子则表示90,第四行的一颗石子表示1000,等等。
进一步完善在于取消不适用的石子或豆粒,也在于在行中记下数字,如插图中用希腊和罗马的数字符号所表示的那样。而现在,会计没有拙策的器具也已经能够过得去了;他只要在纸上画上线,造成个位行,十位行,百位行,等等就可。当然,读者已经看出,完全没有必要遵守算盘的原则,每下一行都较前一行多十倍。它也可能是多十二倍,或多二十倍,或多某种需要的倍数。不过这种计算仍然为数字没有行不成这种缺点所苦,因为甚至从个位到十位的每个数都有了一个独立数字来表示时,有的计仍然可能会留下空白(如图中所特意这么做的那样)。在取消行的情况下,那就会导致一切都混乱不清。现在,我们觉得用一个符号来标志空行是最简单的事,由于已经学会了借助零或符号0,因此,算盘上表示的数字,现在书写起来就投有任何行了——241093。
这种在实践方面表示“无”的符号的发明,是在科学中迈出的最伟大的一步。正是零的采用,构成了古代算术和我们的方便计算之间的全部区别。我们认为这是阿拉伯人的发明,因而采用了术语“阿拉伯字码”,然而阿拉伯人自己却称它们是印度字码。这两种名称都含有几分真理,因为有些民族是向另一些民族学习了算术。但是迄今为止,仍然有个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些字码是在亚洲发明的,还是起源于欧洲,起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school of Pythagoras)的算术。但是,主要之点则毫无疑问,那就是,新时代的算术起源于古代按照算盘各行的计算,而这种算盘后来为书写圈或零来标志空行所改进。借助于这种符号,现代的儿童们能够轻易地进行运算,而这种运算对于古代的计算者来说,是极端困难的。
现在,我们转来谈谈测量技术。很容易就能立即想到,也像计算一样,人最初是借助自己的身体来进行测量的。当野蛮人借助自己手指的宽度知道一支矛比另一支矛长多少的时候,或者在建造茅屋的时候,他们想到应当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前面,以取得两柱之间的距离,他们就使测量技术走上了第一阶段。迄今为止,我们在从事粗糙工作时有时也采用这种方法,例如,我们用手势来表明马的高度,或用步子来量地毯的大小。如果选择的是中等身材的人,那么,能使测量十分正确。原始的方法就是这样,未必能加以怀疑,因为掌握了较精确手段的文明民族,至今也还采取身体度量的名称.如肘,掌、足(英尺),拃,指,等等。不过,这些名称虽保留着借助人体器官的早期测量的回声,它们在现代也只是用作人们偶尔能按其大小与之十分相近的度量单位的方便名称。例如,人的一足长为一福特,如果把它作为定则,当然是极大的谬误。
我们的新测量法,是借助标准度量进行测量。这种标准度量,我们是从古代继承下来的,只不过作了或大或小的改变。埃及人和巴比伦人把具有为标准度量所必需的一定精确长度的一段木头或金属拿来应用,这是文明史上的伟大一步。至今还可以看到分成若干节的埃及的肘,而巨大金字塔中的皇帝房间,长有二十肘,宽有十肘,极为精确。一肘等于20.63英寸。我们的福特在最近几世纪中没有变化,跟希腊和罗马的福特也不太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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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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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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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在第一次革命时期作了大胆尝试,抛弃古代的传统度量而直接取法于自然,于是就制定了公尺,它是赤道和极之间距离的千万分之一。但是,这种计算原来并不精确。所以公尺在现代实际上是陈旧了的标准度量,然而同样是一些度量,那种分成若干细度的公尺在使用上便利性是如此之大,在全世界越来越多地为科学工作所采用。在最早的某些时代,文明民族中就已经开始使用天平和液体及颗粒体量器。我们现代的度量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度量单位。例如,榜和英两,加仑和品脱起源于古代罗马的量和度。
人们可能很快就从用英尺测量长度过渡到用平方英尺来计算面积,例如某种长方形的面积。但是,计算面积,较简单图形极少采用较复杂的几何原则。发明几何学——也就是“测量学”的荣誉,希腊人认为应属于埃及人。在古代故事中可能包含某一部分真理。根据这种故事,由于要把尼罗河岸上用淤泥施肥的土地划分成若干部分,这种技术就有了产生的基础。在不列颠博物馆有一部古埃及测量指南(林德Rhind古抄本),这是世界上最古的书籍之一,写于欧基里得时代之前一千多年时期,这部书指明,埃及人当时在几何方面知道了什么,还不知道什么。从他们的几何的图形和实例得知,他们采用了正方形的度量,然而只用粗略的方式来计算它们。例如,为了测量三角形地 ABC的面积,他们用AB乘AC的一半,这只有在BAC是直角的情况下才能是正确的。当要求埃及人求出圆地的面积时,他们就减去直径的九分之一,并取剩下的正方形部分。例如,假若直径等于 9杆(1杆=5 1/2码),那么,他们发现,这块圆形地包括着64个正方形的杆。经过核对,与实际是非常相近的。
十分明显,这是几何学的开端,并且可以相信下面的证据:像泰勒斯和毕达哥拉斯的希腊哲学传到了埃及,使得这个国家的牧师——几何学家获得了智慧。但是,这些埃及的数学家,作为牧师阶级的成员,却开始把自己的这些几何规则当作神圣的,因而也是不可改进的;这样,使他们那些与此无关的希腊学生们,在寻求更完善的方法上得以大步前进。于是,希腊的几何学就取得了由欧基里得的伟大著作传到现在的那些成绩。欧基里得采用了他的前辈所熟知的定理,同时补充了新的内容,并且全都合乎逻辑地加以证明。
但是,可以设想,初等几何学实际上并不是借助那些像欧基里德所采用的定义、定理和推论方明出来的。它的萌芽事实上发生于土地丈量员、石匠、木匠和裁缝的日常工作之中。这一点,可以从古代印度祭坛建造重的几何定理中看出来。这些定理告诉石匠,不必在几条线构成的平面上绘图,而是在有一定距离的两端立起竿子,竿子之间拉直绳子。如果我们在两个小木柱之间拉紧一条线,那么,我们就会看到,拉在的线比别的线短。这就能使我们猜想出;两点之间以直线为最短的定义是怎样得出来的。同样,每一个木匠都知道直角的性质,并且惯于使用平行线或两条彼此距离相等的线。对于裁缝来说,直角则是另一种手段。假定说,他剪一块重叠的布,以便打开做接角布或图89上的 BAC楔形布块,他就应当按直角 ADB来剪,因为不这样,剪下的布块展开之后就会或者凹进,或者凸出,就像在图中所看到的那样。若照直剪,BDC展开就成一条直线,他不能不看到,边AB和AC及角ABC和ACB必定彼此相等,因为在剪裁时,它们是边对边、角对角地重叠在一起的。因此,借助这种所谓裁缝几何学,他就得出了欧基里德定理,这种定理在现代就是以“驴桥”的名称而著名的。
这些很容易理解的几何图形的性质,很早就在实践上为大家所熟知了。但同样正确的是,古代长期并不了解现代属于基本训练的那些问题。例如,我们只是谈到了,埃及的测定地界者不能为测量三角地确立精确的定则。但是,如果他们想从一张草纸上剪下一个三角形图,像我们在图 89.3上对三角形 ABC所能做的那样,如图上所表明的把它放下,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它是放在长方形EFHG内,因而,它的面积就是底与高之半的乘积。他们也能够看到,这不是什么偶然性,而是一种属于所有三角形的本性,而且,正如同时所表现出的,A、B和C三个角一同全放在D上,就形成了两个直角。显然,较早的埃及几何学家,连三角形的这一特性也不知道,而希腊的几何学家们,却早在欧基里德时代之前就借助某种方法熟悉了它们。
显然,叙述数学发明之起源的古代历史学家们,并不总是明白他们所说的。例如,他们谈到泰勒斯时说,他第一个把直角三角形内接于圆,在这之后,他就用牛上供了。但是,这样卓越的数学家未必能知道聪明的木匠有时知道的事情;木匠需要时能把长方桌对称地改成圆桌,这就包含着内接于半圆中的直角三角形的问题,如上图所见。或许,事实上这故事的意思是泰勒斯第一次对这个原理做出了几何学的证明。同样地也谈到了毕达格拉斯,另一种说法,说他发现了直角三角形之弦的平方等于其余两边平方之和以后,就用百牛牺牲上供。这个故事对于不许以任何动物上供的哲学家方面来说,似乎不太可信。至于发明者,他可能是在实践中凿平方石以铺路或制做屋瓦的著名瓦石匠。例如,当底有三块瓦长,而垂直线有四块瓦长时,斜边就将有五块瓦拉;在它上面构成一个长方形所需的瓦数,就等于用它在其余两个边上共同组成一个长方形所需要的瓦数。毕达格拉斯采用了类似的实际规则,或者他通过研究算术的平方数得出了这个原理,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能数第一,是他第一个把一切三角学和解析几何学都以之为凭借的直角三角形的性质确定为普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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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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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数学史中众所周知的仅仅是,这门科学的奠基者是测定地界的埃及人及巴比伦人,他们在算术中的技术,可以从他们所编的并迄今仍保留下来的平方数和立方数表中得出结论。后来,起初曾是这些最古老学校学生的希腊哲学,很快地就超过了自己的先生,并把数学——正像这一名称本身所意味的那样——提到了教人的头脑严密而准确地思维的“指南”的高度。
初级阶段的数学,主要是由算术和几何组成的,因而就与某些数和量有关系。但是,在古代,埃及人和希腊人就已经在研究处理没有确定号数大小的数的方法,而印度人的数学在同一方向上走得更远,已经采用了现在称作代数的方法。
应当指出,采用字母作为代数的符号,并不是借助侥幸的悟性一下子发明出来的,而是由较早的并且较拙笨的方法发展而来的。从一本梵文书中得知,在印度,起初标志未知数是借助“某数”这个术语,或者是借助花的名称:“黑花”,“蓝花”,“黄花”。后来,为了简短一点就开始采用这些词的最初的一些音节。例如,假若我们需要表示出“未知数字的二倍平方”,我们原来称为“某数的二倍平方”,后来就缩简为某2方,这就跟印度人在解决例如科尔布鲁克的《印度人的代数》中所提出的问题时的作法、极为相似。那个问题是:“一窝蜜蜂数的一半的平方根,飞到了茉莉丛中,也就是全窝的十分之八;一只雌蜂跟一只留下的向荷花嗡嗡飞去的雄蜂窃窃私语,雄蜂被荷花的夜香引诱住,便停在荷花里面。亲爱的女士,请问蜜蜂的数目是多少?”这种印度人的方程式是由那种因缺乏较晚在欧洲发明的方便符号= 、+、- 而不合体的方法来解决的,但是,负数被标出了,而这个方程式却按通常的平方方程的方法解决了。阿拉伯的数学学会了这种惊人的印度人的方法。通过阿拉伯数学,这种方法在中世纪闻名于欧洲。赋予这种方法的阿拉伯名称是“al-jabr、wa l-mukabalah”,也就是“联合”和“对立”,意思是现在方程式一部分的数向另一部分进行转移。由此也就产生了现在的代数语言。
高等数学在欧洲完全确立下来,大概不早于十七世纪。当时,笛卡尔把代数系统地应用到了几何学中,而伽利略关于球体轨道或抛石轨道的研究,则引发了导致牛顿的流数和莱布尼茨的微分学的思想。数学借助于他们提高了它在现代。所获得的那种地位和意义。数学的代表符号没有丧失其最初的缩写字形的痕迹,例如,n迄今为止仍然用来替代number(数目),而r替代radius(射线),同时像√,代表速写的r,起radix(根)的作用,而S——古代的S——在求积分时用来替代sum(和)。
机械学和物理学在现代构成了我们认识宇宙的基础。但是在古代野蛮时期,人们对于它们只有最粗浅的了解。蒙昧人如此了解投掷武器运用的方法,因而能瞄准并命中目标。当他们把自己的斧头多半是实在长柄而不是短柄上的时候,他们也同样明白如何运用杠杆原理。但是,他们未必能把这些实践中的了解,提高到原则和规律的程度。即使是东方的古代文明民族,就大家所知,也不能对机械学的规律进行科学研究,虽然他们会借助杠杆抬起石头垂直地放在墙上,借助垂线来衡量黄金的分量。这一点还被一种设想所证实。如果希腊人知道这些规律,那么,他们大概是从东方民族学来的。同时很明显,这些科学是从希腊的哲学家中诞生出来的。他们开始讨论亚里土多德时代的机械学问题,但是,他们讨论这些问题远不总是正确的。例如,他们认为,物体受地心吸引,它的重量越大,它落下得就越快。科学机械学的奠基者是阿基米德。他从杆秤的实验中研究出了杠杆的规律,并且由此引出了下面这种情况,即物体中心周围的各部分是平衡的,而这个中心现在就称作物体的重心。他还提出了物体浮力的一般理论而中世纪的数学家们未必能理解这种理论。
实际上,在古典时代之后,机械学在全部漫长的死气沉沉的时代中,遭受了一切知识的共同命运。在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东西都被遗忘了,留在记忆中的只是那种隶属于繁琐神学的东西。现代的读者有时可以看到,“古人的智慧”有时仍然作为科学的权威而展现出来。但是,中世纪的学者们能够实际地看到它们,就像看到自己的教师一样。希望看看格伯特(罗马教皇希尔维斯特二世)的书。格伯特作为十世纪的进步数学家之一,他努力测量三角形面积,就像某一位古代的埃及人那样,其实,欧基里德所确定的较为确切的方法,早在古代就已经为大家所熟悉了。
如果在古代的知识宝库对于基督教来说已经丧失的那个时代,伊斯兰教的哲学家们即使对这座知识宝库做出了新贡献,也没有成为它的守护者,那么,作为科学的物理学就可能完全消失了。伊斯兰教的哲学家们这方面的功绩并没有经常受到足够的重视。在谈到伽利略时,人们讲述了一段有趣的轶事:好像他是因为观察了比萨中央大教堂内圣像前悬挂的大长明灯的经常摆动,才发明了钟摆。事实上原来早在六年前,伊布恩·尤努斯和其他阿拉伯天文学家们,就已经在他们的研究中采用钟摆来作为测时仪器了。
当然,伽利略在科学领域全部功绩中最伟大的,是他确定了关于力和运动的较为明确的概念。自古以来人们就受到自己感觉的欺骗,于是就错误地认为,运动物体的力逐渐减弱,并且运动物体自动停止。关于力的这种观念在下述新原则的影响之下改变了。按照新原则,使运动物体停止所需要的力,与使物体运动所需要的力相等,因此,如果反作用力不减缓箭矢或车轮的速度,那么不论箭矢的飞行,还是车轮的转动,都是永无止境的。
数学作为科学之附录的这个时期,其他各种新发现一个个地接踵而来。如果阿基米德能够复生,他就会看到,最后,当借助托利切里的气压表来测定空气的运动,当斯蒂文因布吕赫而发现了力的平行四边形原则的时候,运动就开始前进了。由于人们不得不研究磁铁如何吸引在一定距离内的铁、玻璃和其他物质,经过磨擦又如何获得吸引力,结果,思想家的头脑中就产生了关于吸引力的概念。这样一来,就为牛顿的类似吸引力的引力计算和他借助这种力对天体运动的解释,为牛顿为了全部可见世界而确定的一个宇宙规律的阐述,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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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物理学确立的伟大规律中间,有一个能量不灭定律,根据这个定律,无论在自然过程中,也无论在人的机械中,力既不创造,也不消灭,而是变成为跟发生在它之前的另一种形式等量的新形式。思想家的智慧常常集中在自己不断恢复能力的永动机的发明上。但是,在当代,这种思想是如此受到鄙弃,当某个好作空洞计划的人摆出设计一架荒唐的机器时,只要向他指出,假如他的机器能够运转,那就可能是永动的,这就够了。
现在我们把论题转到化学上来。它开始于实践过程中,像从矿石中熔炼出金属块,把砂和碳酸钠熔合为玻璃,借助收敛性的果壳或树皮来鞣革。最古老的文明民族都知道这些和许多其他的化学生产的方法。希腊人和罗马人不仅学会了这些方法,而且有时还在旧的知识宝库中增添一些新的东西。例如,大家都知道,他们从朱砂中蒸馏出水银,用醋对铜进行加工制造绿青颜料。与数世纪前的这些实践中的方法相并列,文明民族同样也产生了科学的化学之最初的模糊轮廓。希腊的哲学家们用关于火、气、水、上这四大原素的概念,来表达他们关于物质状态的概念。他们也知道或自己想出了物质由原子构成的学说,即在当代化学教程中获得了较以前任何时候都大的作用的原则。阿拉伯的炼金术士和他们那些中世纪基督界的学生,变成了希腊人的继承者。他们确信物质的状态或形式可能是变化的。他们的这种信念驱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在把非贵重金属变成黄金的试验中的蒸馏器和火炉之间,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对于并不令人惊异的现代化学家来说,如果已经发现许多所谓元素,原来都是同一物质的各种不同的形式,炼金术者的思想本身也就不完全没有道理了。这种思想在实践方面引导炼金术士通过试验去探求真理。虽然他们并没有找到点金石,他们的努力却导致了像酒精、阿莫尼亚、硫酸这样一些物体的发现。他们那建基于现实研究之上的方法,越来越清除了在其发展过程中曾与之交织在一起的魔法的荒诞性,而炼金术士为现代的化学开辟了道路。
我们再从物质的化学性质转到生物界来。从一开始,生物的较为明显的领域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观察。虽然动物学和植物学受到对动物和植物的形式和习性的观察的局限,蒙昧人和野蛮人却仍然十分熟悉它们。这样一些民族,例如,南美洲森林中的土著,他们有每一种鸟或兽的名称。他们如此精确地知道这些动物的声音、住所和迁移,以致能够使他们为之做密林向导的欧洲自然科学家都感到惊讶。巴西土著的动物和植物的名称(这些名称是对它们的本性的有趣描写),能够编成不大的一卷。例如,他们把一种植物称作“ipe-caa-goene”——“小路上的催吐植物”。这也就是我们的吐根树。
人类普遍掌握了这一类通俗的自然历史。在解剖学方面也一样。当蒙昧人杀死鹿的时候,他们就把它剥皮,除掉内脏,煮它的肉、心、肝,用它的毛皮制作衣服和皮带,用它的长骨削尖了头儿做鱼杈或锥子,用筋脉做线。不言而喻,应当说他们是掌握了解剖动物的相当不错的简单知识。野蛮人战士和野蛮人医生,除了这种屠夫的解剖以外,还要熟悉人体的构造,这一点可以从《伊利亚特》里对英雄创伤的描写中看出。在《伊利亚特》里描写着枪击中了一个人心脏下的横隔膜,而另一个人肩上的韧带被打断,致使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当亚里士多德写出了关于动物的书,而希波克拉底从祭司和神官们的手上取得医术,把医术变成为用食饵疗法和药物治病方法的时候,上面谈到的那类简单知识,在希腊人那里就升到了科学水平。在古代这一时期里,已经很好地理解了身体的机能,这一点,例如,从下面的事实就可以看出:不再把来自大脑又回到大脑去的神经跟牵动四肢的腱混为一谈,即使仍然继续使用同一个希腊词“neuron”——神经来表示这两者。应当明白地指出,古人长期不可能了解,什么是肌肉,肌肉是如何运动的。他们完全不明白血液循环,虽然他们对它有某种观念,在柏拉图的《蒂迈欧篇》中的著名段落中可以看到,在那段书里,把心脏比做喷泉,这喷泉为了供给身体营养而把血液输送到各处去;而身体就像布满高低不平的灌溉渠的花园一样。
尽管古代知识很不完善,但却仍能明显看到,新科学就建基在它们之上。例如,加林分类法的医学术语像诊断疾病至今仍然采用。但是,在人体科学中,现代的研究家们远远地超过了古人,因为现在显微镜使得最细的脉管和组织,都成为可以看见的了,因为血液循环过程和呼吸过程,消化的化学作用和神经电流的运动,现在都为我们所熟知了。
亚里士多德从死材料出发,经过一系列动植物来按迹探求生命现象,在他的原则中,自然的历史仍然在继续发展。当代的自然科学家们,例如林耐,他们使古代的分类达到非常完善的地步,现在已经能够掌握我们以前从未见过、也未听说过它的名称的植物或动物了。只要研究了它之后,就能确定它应属于那一类和那一种。除此之外,自然科学家们总是力求了解,为什么上千的种归在系组或类里,为什么每一类中的各种具有某种共同点,为什么类又归到高一级的系组或序列里。组成类的各个种之间的共同性是亲族的共同性,而这种亲族的共同性依赖于这一事实,即这些种实际上是同一种族或同一本根的变化了的后裔:这种思想正是那种发展论或进化论的基础。这种理论在许多世纪中存在于自然研究者的头脑中,在现代,享有如此之大的权威。在这里,不容讨论关于起源或发展的学说,但是却要回忆一下,“类”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就是家系或亲族关系,所以把马、驴、斑驴、斑马并提当作属于同一类动物的自然科学者,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它们全都出自一个祖先,彼此是远亲,而这也就是发展论的基础。
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天文学、地理学、地质学的研究对象。显然容易理解,这些科学的萌芽是如何从人的感觉证明中发生的。住在某一原始森林地带的没有任何知识的孩子们,不言而喻,他们认为大地是圆的,或多或少是不平的,上面有穹窿或从地平线升起的苍穹覆盖着。因此,关于世界的自然的和最初的概念是这样:它像一个带盖的大圆盘子。能够在许多地方找到这样的一些原始部落,它们正是这样想的,并且形成了这种概念,以便解释所有像雨一类的现象。对他们来说,雨就是从上面天顶裂缝中漏下来的水。这种苍穹上面布满了被编定的星星,处在距地若干英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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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引不起蒙昧人思考。太阳处在距他们比云远得多的地方,正像他们所看到的,太阳就投入在云里。蒙昧人认为,太阳沉落到西方的海里,或地平线上的某一个孔里,又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东方。因此,日落和日出就提醒最初的粗浅的天文学者去信仰地下世界或阴曹地府,太阳在夜间就是通过它那里;而许多民族都认为那里是死人灵魂的住所,当人们过完了生命的光明时日之后,就像太阳那样投入死夜。太阳和月亮在天空运行,就像是实在的神或最低限度是类似的天力,在牵引着它们或领导着它们。在日月蚀的情况下,天上特别明显地像是有生物,当时,一些无形的怪物捕捉或吞下了太阳和月亮。这一切是非常自然的,事实上也是如此自然,天文学在欧洲也还没有根除这类观念。不多几年之前,有位学校教师被停止讲授英吉利西方天文学的课,因为当时,他试图使乡村居民相信地球是圆的,并且是动的,结果引起了居民们对他的不满。这些居民在地球上住了一辈子,他们确切地知道,地球是平的,并且是停着不动的。
最早的天文学的一部分,就是用日、月、星来测定时间,它是如此恰当,而从那时起一直保留下来。一天和一月一下就确定了下来。用多雨时节、冬时或植物生长时期作为一年的时间,是一种不太精确的计算时间的方法。例如,蒙昧人说到自己父亲的死,他就连续说三个多雨季节或三个冬季以前。原始部落的人,他们观察星星,以便按照它们来寻找道路,同样也看到,特殊的星或星座的沉没或升起,表明了一年的时间。例如,南澳大利亚的土著们称天琴星座为“伦鸟”,因为他们发现,每当天琴星座同太阳坐在一起时,便开始了拾到当地一种名叫伦鸟的蛋的时期。不言而喻,一年周期的大量事实,如太阳正午高度的变化,一天的长短,想必所有的人们——即使还没有对这些现象做某种精确测量的那些民族的人们,都注意到了,毕竟会存在即使是模糊的关于年的概念。其次,在一年之内,具有某种正确性地又分为一系列的月。例如,印第安人中的奥基伯威人按顺序是:野稻月,落叶月,冰月,滑雪板月,等等。不过,这类的月只是如射中一般,配成一年。事实上,非文明社会的历法是以下列的事实作为特点的:人们虽然都知道日、月、年,但是这些日还没有正确地配成月,也没有确定由多少月——尤其是由多少日组成一年。
如果我们由这种历法转过来看看古代文明民族的天文学,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观察还是计算,都获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许多世纪中观察并记录了天象的天文学家——祭司,还没有摆脱他们种族祖先——野蛮人关于被看作整体的宇宙像什么的那种观念。在埃及的《亡灵书》中,死人的灵魂同太阳神一起通过西天门降下来,并且沿着地府的田野和河流旅游。亚述的证据也同样地传达着阴间的情况,在那里,伊什塔尔降落到飞行着幽灵们的一所黑房子里,人们可以进到这所房子里去,但他们进去就出不来了。
虽然埃及人掌握着这种原始的天文学,但是他们却相当精确地按照东西南北四方建立了巨大的金字塔。在计算一年的时候,他们不只把十二个月作为一年,把三十日作为一月,又插入或补充了五日,以便构成365,而且得出结论,说这并不是十分精确的,他们指出了一年的变化,暂时还没有完成在1461年由天狼星上升时所决定的完全周期。鄙野之人的天文学前进得更远,他们关于蚀的解释统治了两千多年。在野蛮人的天文学中,五大行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比起太阳和月亮来很少引起注意。但是在鄙野的人们中,所有七大行星构成一组作为崇拜的对象。对它们的观察,也就成了七数神圣意义的出发点。由此,七数也就传遍了古代所有的神秘哲学。在巴比伦人那里,可能正是对行星运动的天文学研究,导致行星沿着七重透明的天运动的理论。迄今为止,人们还在继续说到达“第七重天”。
当巴比伦人和埃及人长期积累的知识宝库转入希腊人手中的时候,在天文学中就有了下列的伟大进步。希腊人的天文学跟关于地球是球状体的观念非常熟悉。他们计算了它的圆度,并且通常把它放在宇宙的中心,测量看得见的天体运动。这种体系,以最完善的形式而著名的是普托勒玫体系,直到中世纪末它仍然保持着自己的地位,当时它跟哥白尼的太阳中心体系进行了竞争。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重述后一种理论在开普列尔和牛顿手中如何成为宇宙机械论,以及最后,人们如何摆脱他的小行星是宇宙中心点的妄想。
地理学是实践性的知识,是最原始的部落所十分通晓的知识,因为问题涉及到他们自己所处地区的位置,河流、山道的位置,通过森林和沙漠到达某一远方的狩猎地点或能找到制造斧头的硬石的小丘所需要的日数。某一民族,不论它如何缺乏文明,它也总是给自己的山河起一个像“红色的山丘”或“海狸河”那样的名字。实际上,地图册上有数百个这样的地名,这些地名在语言中曾经有过意义,而那些语言现在连一个人也不说了。科学的地理学是从人达到能给地图的时代开始的。绘地图这种技术,如果不教授的话,蒙昧人未必能会,但是,这种技术,最初的文明民族却是众所周知的。最古的著名地图是埃及的埃塞俄比亚金矿厂平面图。最早提到试图绘制世界地图的地理学家是希罗多德,他谈到了亚里克塔戈尔描绘着所有大地表面、海洋和全部河流的青铜板。
但是,古人所了解的世界,是他们自己国家周围的极为有限的一部分地区。仔细研宪一下格拉德斯通《世界之青春时代》中描绘世界的地图,我们就会看到地理学的发展。这个地图根据荷马史诗来描绘世界,描绘处在地中海周围的一群群民族,和把整个世界束缚起来的奥凯亚沃斯。后来,根据像斯特拉博这样的地理学家关于世界的观念,认为大地形成了广阔的椭圆形,它从赫耳库勒斯的两大石柱伸展到遥远的印度,从热带的非洲到极寒的欧洲。
解释大陆和海洋如何获得现在的位置,这是地质学的任务。地质学属于最新的科学,但是,地质学的问题,早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的深思。甚至格陵兰人和太平洋岛屿上的土著们,都注意到了地下和高山上的生物化石,并且这样解释它们的来源:有一个时期大地是被水覆没的,或者海洋升到最高度,淹没了山,在山巅沉积下了鱼类的残余。在希腊科学发展的初期,希罗多德做出了关于埃及盆地的正确假设,说它是由于尼罗河泥沙的淤积而形成的。他认为,山上的贝壳证明,有一个时期,海洋是处于现在大陆延伸的地方。但是,大概经过了两千年之后,这种思想流派才在新时代的地质学家们中间找到了继承者,现在,大地已经为他们展开了冲积和洗刷、地层的升降和从远古时代即生存在它上面的动植物的更替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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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不同科学部门的成就,沿着比较全面地研究的事实和根据所取得的材料来确切地推理的路线而一世纪一世纪地前进,这一点,由于这种对各种不同科学部门的概观而变得明显了。推理的理论,或逻辑学,是一种独立的科学。但是跟其他科学一样,它获得了人所从事的技术的性质。不停留在问题上,这就是人采用推理的原因。人在无数的世纪中在思维时或同别人谈话时进行推理,直到人出现了建立规则的思想,出现了应当如何完成推理的思想的那个时代为止。实际上,语言和理智一起工作。分为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语言,已经为推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当语言使人们能够区分出重的或轻的木头的种类,能够组成像轻水漂浮、重水下沉的句子时,人们就完成了走向科学方法的远非平常的一步。推理主要赋予了希腊哲学以科学的性质,而在亚里士多德创立三段论法以后,使得论证具有了相当正确的方式。
当然,最简单的论证形式总是属于实践推理。蒙昧人因为知道那种烧得发红的煤块能烧伤身体,所以不需要感谢一位逻辑家向他说明,任何一块烧得发红的煤都会烧伤他的手指。不应当设想,作为科学的逻辑学的发生能立即终止错误的论证。希腊人唤起人们向知识领域全面前进,比起他们实际研究的精确论证——一特别是在数学中的精确论证要快些。当著名的亚力山大博物馆开始繁荣的时候,科学的重要性受到了承认。这个博物馆即现代大学的原型,它有巨大的图书馆,有实验室、植物园和动物园。这里聚集有数千学生,他们在教授们的指导下学习数学、化学、解剖学;而那些教授们聚在这里,在教学生们的同时自己也在学习。
回顾一下从这一科学中心的繁荣期和启蒙时代经过的十八世纪时期的科学史,我们看到,虽然也有某种成就,但是它仍然不是如所能预期的那样。一般地说,事态转趋恶化了。所谓经院哲学在欧洲的统治时期对科学具有不利的影响,部分是由于对过去时代权威的过分尊重束缚了智慧,部分则是由于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们极端信仰论证的力量,他们幻想不扩大实际知识的储备量,可以借助一种关于世界问题的推论来解决世界问题。新哲学运动跟作为它的主要代表之一的培根的名字,结合在一起。这种新哲学运动使人们重新回到既借助实验又借助思维来工作的正确的古代方法上来,但是,现在只是在实验领域里进行最好的探讨和较为精确的观察。实验本身是按照最有系统的思想的指示进行的。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每周都能获得珍贵的自然事实,并且使统一这些事实的规律越来越严整。我们掌握着最好的实际证据,这些证据证明,现代的科学正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有志于把粗野的和古代的民族的脑力活动跟我们自己的脑力活动加以比较的人,可以研究下面这一种课题,这种课题由于没有实际效益在现代受到轻视,但是,它在证明末能受到科学教育的脑力如何工作方面却极有教益。这就是魔法。在较早的知识阶段上,人们对建基于类比或简单的观念联想上的推理,比我们远为信赖得多。在从已知向某种新的未知过渡时的类比,或按照相似的推理,总是——现在也仍然是脑力在其探求真理过程中的天然向导。只是它的结果必须由经验来检验。
当澳大利亚人拾起欧洲水手们抛弃的瓶子碎片时,这种新物质同他们的名片的相似之点,立刻就启发蒙昧人去进行用瓶子碎片做枪尖的试验。经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类比来推理是正确的,因为用碎玻璃完全能够达到目的。北美印第安人由于缺乏烟草,就用同样的方法去寻找跟它或多或少有些相似的植物,例如柳树的皮,这种植物同样能够为他们效力。蒙昧人所掌握的实际自然知识,是如此之多,它不可能只是通过偶然观察的方法积累。蒙昧人必须在许多世纪中经常注意观察和试验新事物,以便看看它们的性质跟和它们部分相似的那些已知事物的性质有多少相符。
在问题能够引起实际试验或借助经验来检验的地方,这类研究方法是完全科学的。但是原始人希望知道和去做远为困难得多的事情。例如,他们希望知道禽兽繁殖丰富的地方在哪里,希望知道如何预先查明他们的敌人是否临近,希望知道自己如何能防备闪电,希望知道如何能毫无危险地投抢去刺死那个他所仇恨的人,等等,等等。在这类超过他们有限知识的事情内,他们满足于根据想象的相似或想象的类比去行动,由此就产生了魔法。仔细看看“神秘科学”,就很容易从中看出那些原则,如果谁能在自己的头脑中重现那种为这些原则所特有的儿童的智力状态,那么这些原则就变得十分明白了。什么也不能像占星术的规则那样如此鲜明地显示出魔法来,虽然占星术远不是最低级的魔法。
根据占星术,在天牛星座下降生的人,想必有宽额和厚唇,性格将是粗鲁凶暴,冷酷无情的。假如他降生在天平星座下,他就将有一颗公正而沉着的心。这全是由于两个特定的星座偶然获得了牛和天平的名称而发生的。同时也可设想,孩子降生的时刻跟这类星座有某种占星术的联系,应当具有跟真正的牛或真正的天平的特性相似的性格。对于行星也一样。假如婴儿是处于火星在中天时的感应之下,婴儿就将是勇敢而无畏的;但是,假如火星是处在“低位”上,那么,他就将是一个好自吹自擂、厚颜无耻的闹事鬼,总是准备抢劫和杀人。假如他降生在金星上升之时,他就将完全是另一种人:他有一副讨人喜爱的面孔,和善于说情话的优美嗓音。
虽然这实际上是荒唐的,但是却还不能认为完全是不可理解的。在这里表现出一定的思维过程,这个过程很容易地就能探求出来,虽然它甚至未必适用于开玩笑,更不待说它是不适于严肃的推论了。然而至今流传于野蛮人中的魔法,正是如此。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他们希望明天杀死一只熊,就吊起一个用草做的粗糙的动物模型,然后射它,因为他们认为,这种象征性的动作能招来事实。澳大利亚人在埋葬死人之后,为了知道他们能在哪个方向找到杀害他们朋友的凶恶巫师,就拿坟上篝火火焰偏向的方向作为征兆。准备买牛的祖鲁人,为了软化他与之交易的贩卖人的冷酷的心,他咀嚼一小块木头。
关于这类魔法动作的故事,可以写满一整卷书,这些动作完全没有任何被曲解的古代概念残余的性质,因为没有根据去这样设想,在它们里面有时包含着比现在能够发现的更多的意义。它们可能是从蒙昧人类似下列不连贯的逻辑推理中产生的:彼此相似的事物具有类似的动作,因为箭射中熊的模型,与箭射中真正的熊相类似,因而击中了模型之后,就将杀死真正的熊。这类魔法动作在事实的检验下自然失去任何作用,这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有人感到惊讶:既然如上面所说,魔法动作在人类中间又为何还如此广泛流传呢?那么,下面的事实就可以对他做出回答:这些魔法动作甚至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仍然继续流传,它们保留在那些经事实检验为极端愚昧无知的人们中间,例如,在乡村居民中间,他们相信,他们的牛是被邻人的恶毒心愿害死的,于是他们就严格遵守蒙昧人的原则,设法惩罚恶徒,把一颗用大头针狠毒地穿成筛孔的心吊在烟囱里,用烟去把它熏干,为的是这样可让剧烈的痛苦去折磨有恶意的人,使他憔悴不堪。
研究家们对魔法可能还从跟上述完全不同的另一方面发生兴趣。人的早期推理无论多么不连贯和不合逻辑,人在经验的影响下无论把推理改善得多么缓慢,思想力求变得鲜明这种事实,仍然是人类发展的规律。因此,甚至魔法的幻想也是真正知识的源泉。例如,罗盘的历史证明,这种在世界研究中起了如此巨大作用的精妙仪器,出自中国占卜者之手;他们用它来从事自己的巫术事业。大家都知道,精确科学有许多应归功于占星术。边勒底人中的占星术研究者们系统地观察了星星,把自己的观察结果记录了下来,寻觅战争或瘟疫的征兆,并且编制了吉日和凶日的一览表。一直到新时代,占星术跟古代魔法的性质始终有联系。在新时代,那些相信人的命运可能按照行星预知未来的电星术者,像蒂乔·布雷赫和凯普勒,能够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计算预言行星本身的运动。因此,人始终在自己的观察和思维中日益进步,同时增强了信心,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谬误在脱落,而他所取得的真理保留了下来,并将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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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精灵世界
低级种族的宗教——灵魂——埋葬——来生——灵魂的迁移——神的祖先——恶魔——自然的精灵——神枪——对神的崇拜——道德的影响
本章不打算全面地论述人类的无数宗教。对于人类学家来说,各民族的宗教只是其生活的某一部分。人类学家从低级种族关于精灵界的简单观念开始,能够最好地认识这些宗教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他应当研究:这些种族如何和为何相信灵魂以及人死后灵魂的存在,相信在世上有为善做恶的精灵,相信有凌驾于它们之上的神祗,这些神祗占满宇宙,引导宇宙运行,并控制着宇宙。在每一个从蒙昧人和野蛮人那里知道这两类信仰神物的人面前,出现了这样一种文化状态:粗野部族的宗教同时也就是它们的哲学,这种哲学包含着愚昧人所能接受的那种对他们本身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解释。
如果我们能够设身处地自命为和科学萌芽完全格格不入者,以及借助显然外部感觉之所得努力探求生活意义的尝试者,那么我们就将不难理解那种为没有文化的种族所保持,并构成他们宗教基础的关于灵魂的观念。有一个大问题,它纠缠不已地强求那些没有文化的种族思考,而我们自己甚至用尽我们的全部知识也不能回答它的一半。这个问题就是,这种有时在我们中间出现但不经常出现的生活究竟是什么。在几分钟之前还曾走着,说着,具有完全的感情活动的一个人,忽然变得不动而且没有意识了,陷入深梦之中,但在若干时间之后,就带着焕然一新的力量从梦中醒来了。在另外一些条件下,当某人陷入昏厥,或发昏睡病时,生命几乎完全终止,同时很明显,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中断了;面色死白毫无知觉地躺着,不能唤醒过来。这样可能持续几分钟,或者几小时,或者甚至几天,最后到底病人仍然复活过来。野蛮人通常说,这类人是暂时死去,后来灵魂又回到他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把真正的死亡跟这类昏睡病加以分辨,是极端困难的。他们对尸体说话,努力唤醒他,甚至喂他,只有当他开始腐烂并因而需要远离人迹的时候、只有在这时他们才不得不最后相信:生命离开了他,已经不再回来了。在梦中、在昏睡病或死亡中消失和回来的这种灵魂或生命是什么?野蛮人的思想家似乎觉得,用他的感觉的证据本身就能回答这个问题。当见到某种梦境的人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这不只是在梦中,事实上他也是到那里去了,而且其他的人们也出现在他的面前。但是,因为根据经验尽人皆知,他的肉体不可能去做类似的旅游,那么,其自然的解释就是:任何一个人的有生之物的我或灵魂都有其怪影或阴影,这种阴影能离开身体,并且能看见,或者是在梦中看见。甚至不眠的人们在白天有时也能以所谓幻影或幻觉的形式看到这种人的怪影。死者的怪影继续留在活着的人的梦境和幻影中,这就增强了他们的下列信仰:灵魂并不与肉体一起死亡,它在肉体弃世之后仍然继续活着。蒙昧人哲学家从另外的一些来源中知道,人们确实具有属于他们的无实体的形象。他观察过这种形象在静静的水面中的映像;他看到过在阳光下跟随人们的阴影,这种阴影忽儿消失了,忽儿在另一个地方不知从何处来又很快重新出现了。有时候他看到了活生生的呼吸的气息,像轻轻的云,虽然可以感觉到它,但它却在消散着。蒙昧人和野蛮人中关于灵魂的理论,简言之就是如此。在这种理论中,生活,思想,呼吸气息,阴影,映像,梦幻,幻影,都是相似的,并且彼此都能用一种令没有经验的思想家感到满意的模糊暧昧的方法来解释。祖鲁人说,在人死的时候,人的阴影就离开了他的肉体,而成为祖先的精灵之一;寡妇说,如果她不照顾她丈夫的孩子,她的丈夫就会到她的梦中来并以杀死她相威胁;或者是儿子叙述说,他父亲的怪影出现在他的梦中,然后他们两个的灵魂,即一个活人的和一个死人的灵魂,一起到他们部族的某一个遥远的村镇上去观光了。马来人不喜欢唤醒睡着的人,为的是不引起某种危害,不在他的灵魂处在体外的时候来打扰他的肉体。奥基威伯人叙述道,他们的一位首领死了,但是在他们守护他肉体的时候,首领的阴影在第三夜又重新进入他的体内,于是他起来了,并且对他们说,他旅行到了死河边上,但是停了下来,并且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人民中。尼加拉瓜的土著们在西班牙人打听他们的宗教时回答说,当男人和女人临死的时候,从他们口中出来一种像死者而又不是死者的东西,但是肉体就留在了这里;从口里出来的不是心脏本身,而是一种呼吸的气息,它被唤做生气。低级种族有时避免像在上面后一例子中所表现的那类思维的混乱,而把气息、梦境的怪影和其他的幻影都看作是独立的和单个的灵魂。例如,另外的格陵兰人认为人有两个灵魂:他的阴影和他的气息;斐济群岛的土著们确定,“黑灵”或阴影,总是到阴间去,而“白灵”或映像,即在水中所看到的,则留在人死的那个地方附近。读者可能记起那样一些例子,这些例子证明关于灵魂的这类概念,在古典时代几乎毫无改变地继续存在着。如在《伊利昂纪》中,死了的帕特洛克罗斯来到了睡着的阿喀琉斯跟前,阿喀琉斯徒劳地企图用可爱的双手抓住他,但是,他的灵魂像烟一般地消散了。或者如预言家赫耳墨提墨斯( Hermotimos)所说,常常留下自己的肉体;直到最后,他的灵魂从一次类似到精灵界旅游回来,找不到他的肉体,因为他的妻子把他的肉体放在葬仪的黄火上烧掉了,于是他就变成了无肉体的精灵。在这个阶段上,关于灵魂的概念曾被希腊的哲学家们所接受,并使它具备了一个较为精致的形而上学的形式。生命和思想通过把一个灵魂分为生命灵魂和智慧灵魂两种而被分隔开了。像关于细微的挥发物一样的灵魂的观念,让位给了非物质的灵魂即没有实体的精灵的定义。形而上学的研究者可以满有兴趣地按迹探求这些先验的课题在古代的和新的哲学中的讨论。然而迄今为止,那种较早的而且粗陋的灵魂理论,仍然是大多数人类种族的主要信仰,这种事实就可以作为最好的证据说明,这种灵魂理论使没有文化的头脑感到满意。甚至在最文明的民族之间,语言仍然表现着这种理论的痕迹,例如,当我们说一个人处在销魂或“忘形”状态和他“恢复知觉”的时候,或者当把死人的灵魂称作“阴影”或“精灵”(即气息)或怪影的时候——这些术语是最早的人的生命理论的遗留。
有的读者可能在想,蒙昧人哲学家应当也在同样的基础上相信,他的马或狗同样都有灵魂,就像它们的肉体的怪影。事实上,低级种族总是这样想的并且至今仍然在想,他们更以那种使现代人的头脑感到吃惊的方法来进行推论,虽然这种方法从野蛮人的观点来看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梦中所见的人的灵魂是实际存在的物体,在这种情况下,这灵魂所携带的矛和盾以及他肩上披的斗篷,也该是实际存在的物体,所有非活生物体应当有它的微妙的、游动的虚幻的灵魂。斐济群岛居民们在幻想中所看到的,那些沿河散乱地漂游并确定了未来生活的小划子、武器和陶壶的灵魂就是这样。殡葬礼物的那些怪影也是这一类;奥基威伯人认为,死人的灵魂旅行到精灵之国的时候,装满了这些礼物:丈夫携带着他那虚幻的枪枝和烟斗,妻子则带着她那筐和划水桨,孩子们带着他们那带箭的玩具弓。具有某种形式的殡葬祭品也在回忆中保留着,或者实际上在地球的所有地区都仍然保留着,这些祭品给了我们关于野蛮人的宗教同时包含着人、动物和物品之灵魂的最鲜明的观念。在秘鲁,君主死后他的妻子们要上吊自尽,以便死后继续去服侍他,并且他的许多仆人都要同他一起埋葬,以便他们的灵魂跟随他的灵魂而去。人们声称,他们看到了早已死亡的人们,这些已死的人带着他们殉葬的妻子回来,并且穿戴着那些同他们一起放进坟墓的东西。例如,不多年以前,在马达加斯加,人们说看见了国王拉达玛(Radama)的怪影,他穿着随葬的礼服,骑在一匹杀死后葬在他墓中的马上。面前有这类年代不远的例子,我们能够很容易了解古代的殡葬仪式。这仪式的痕迹就保留在我们那些小丘上的古墓中,其中有躺在首领周围的奴仆们的骨骼,有青铜武器和金手械。古典文献中证明,现代的野蛮人是古代野蛮人的如此忠实的代表。帕特洛克罗斯同特洛伊的俘虏、马匹和狗一起火葬,就是如此。再如希洛多德关于斯基泰人的出殡的故事以及他的下列叙述:美利萨(Melissa)的怪影出现了,他冷得发抖,因为他的衣服在殡葬时没有同他一起火葬。在印度有些地区,殉夫的寡妇或“贤妻”现在还在她丈夫的葬火上自焚;在欧洲,在妻子和奴隶停止以这种方式追随自己死去的主人之后很久,还仍然继续在战士的墓中杀死他的马并同他一起埋葬。有下面这样的记载:这种野蛮人的仪式,传到如此之晚,在1781年,在特里维斯(Treves),还为名为弗里德里克·卡西米尔(Friedrich Kasimir)的将军举行了古代条顿勋位的葬仪,而在英国,在士兵的殡葬过程中有牵马的哀婉动人的仪式,这是古代牺牲的最后遗留。也还能见到古代殡葬习俗的其他怪诞的遗留。有一些德国农村,农民们穿着“尸腿靴”(hellshoon)、“地狱靴”,古代的诺曼人穿上它是为了他们到那个世界里作危险的旅行。在另外一些地方,为了缝补破衣,把带线的针放进了棺材、在手里或口中还放有某种钱币(类似卡戎的小银市),为的是在通过或渡过阴河时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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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不过是谈到了古代的坟墓。看一看野蛮人是如何地崇敬死人的灵魂和害怕它,我们就可以了解他们围绕死者肉体的那些照料:给死者留下茅屋做住宅,或者把尸体晾千,并把它放到一个架子上;或者把它装进小划子或棺材里,或者在它上面建造坚固的坟墓,或者,如果人民奉行火葬习俗的话,那就在它的骨灰上建造坚固的坟墓。在我国的那些史前时期的坟堆,迄今都因它们所需要的那大量劳动而令我们感到惊异:而这些劳动必定是由它们的建筑者付出的。投入眼帘最多的是巨大的土墓或石建的圆锥体(cairns)。显然,另一些最大的属于石器时代。然而它们的应用通过了青铜时代而到达了铁器时代,在苏格兰的山区,关于古代习俗的记忆还是如此牢固,迄今为止,送殡的人们虽然没有可能在墓地坟上建造圆锥体石堆,但却在路上停留殡葬行列的地方建起了不大的石堆。在这些古代坟堆或古家(barrows)里,可以找到骨骼或供埋葬尸体用的粗糙的石板箱,或粗石建造的有时带有暗道的密室。许多类似的石建筑物处在地面上,特别是石墓标,即由三或四块巨大的垂直立石同一块做顶盖在它们上面的石头构成的石桌,例如,离罗切斯特不远的Kit’S Coty House。从它们里面挖出的残余物证明,石墓标是坟墓。直立粗长巨石,也就是单个竖立的高石,是早期石墓碑的另一类。原来,印度东北的卡西人(Khasias)至今仍然继续建立类似的粗陋柱子作为死人的墓碑;由此可以有根据地得出结论,在其他地方,例如在布列塔尼,类似的墓碑具有同样的意义。还有另一类粗糙的石建筑物,以环形大石垣或石圈为名称而在欧洲闻名,这些石圈由圆形直立的石头构成,如离市里斯托尔不远的斯丹东-德留。有证据证明,石圈常常跟埋葬有关,它们常常围绕着墓堆或中央有石墓标。但是,因为存在坟墓朝向供奉着被埋葬的首领或先知之精灵的神殿的倾向,十分明显,这类由石墓构成的圈同样也是神殿,这正如现时在南印度所看到的。在那里,人们真的给乡村的神带来公鸡作牺牲,而那种神是由处在环形大石垣中央的巨石来表现的。粗糙的石墓碑可以在地图上依照一条清楚的线去按迹探求:从印度到北美,再到欧洲西部(参看弗格森「Ferguson」地图)。它们的全部用途还不完全清楚,特别是一列巨石在卡那克(Carnac)和阿布里(Abury)的用途,及带有巨大纵横石块的巨大石柱群的作用。但是,刚才所指出的,足以说明石墓标、直立粗长巨石和环形大石垣的作用的事实。往日的考古学者们虚幻地设想,好像石墓标是督伊德教(Druid)僧侣的祭坛;这种设想已为冷静的研究所取代,例如,在卢伯克的《史前时期》中,就有这种研究。
现在要问:按照在我们中间留下如此鲜明形迹的野蛮人的宗教学说,死后灵魂怎么样了?回答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共同点是,精灵们必定居住在某一个地方,它们能够在夜间从那里去拜访活着的人。有一些部族说,灵魂继续居住在人死的那间小屋里,因此这间小屋也就被活人抛弃了。或者他的灵魂居住在葬地附近,这葬地有时是乡村集会的地方,在这里,祖先们的灵魂可以眷顾地看着后代,就像坐在牧场周围观看年轻人娱乐的老人一样。或者精灵们能够飞往阴间,飞到荒无人迹的森林里,或飞到山巅,或飞往遥远的海岛,或飞往云霄,或飞到太阳在夜间降落的地下深处。另有一些民族,像祖鲁人,甚至能指出那个洞口,通过那个洞口就可以顺着某个洞进入阴曹地府。这种洞口,众所周知指的是阿威努斯(Avenus)湖。还有个说法是,这个洞口迄今还在路·迪尔格(Louzh Dearz)的圣帕特里克(St.Patrick)的避难所中。依照幻想的进程,常常推想死人住所跟太阳消逝的西方那遥远地方有关。像毛利人(Moaris)那样岛上居民想象,灵魂是从新西兰最西边的海角出发,完全像在布列塔尼(Brittany)的拉兹(Raz)海角突向西方大洋的岸上有个“灵魂湾”那样,死人灵魂从那里渡海。许多粗野部族认为灵魂世界是个快乐的地方,他们有时能在梦境中见到。在那里,死人们居住在任影村里,那里有许许多多禽兽和鱼类,太阳总是照耀着。但是另外一些人想象,这个地方是黑暗的阴影地区,是黑夜的地下洞穴世界。我们从下面的叙事诗中熟悉这两种观念:一种是大地极边形式的传奇,另一种出自荷马叙事诗中,叙述奥德修斯访问冥王那凄惨阴间的贫血怪影;或者,那些避难所中的死人阴影感到惊讶,因为在那里看到了但丁,他被赋予了肉体,模样不像它们的怪影,他挡住了阳光,投下了阴影。
迄今为止,我们仍然在谈论无实体的死人的灵魂或怪影,但是,它们能够进入新的肉体并重新生活在地球上,这种情况也跟它们的本性一致。实际上,低级种族的一个最普通的信仰,正在于死去的祖先灵魂又重新诞生为婴儿。人们用这种观念来解释婴儿跟母亲或父亲的家族相似的这种事实。例如,约鲁巴族(Yoruba)的黑人遇到新诞生的婴儿,就问候说:“你来了!”然后就开始确定这是哪个祖先的灵魂在新的肉体中转生。但是,不应当由此认为,灵魂为自己找到新住处的肉体无疑必定是人;它可能进入熊或豺狼的体内,或者成为一只鸟飞翔,或者像祖鲁人所想的,它可能投入沿着他们的小屋爬行的某一条无害的蛇内,那些蛇像爱它的祖先那样,喜爱家庭灶炉的温暖,如果是本家老人,就继续怀有好感地接受儿孙们所给的食物。在低级种族中,关于灵魂迁移的概念,就表现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中。这种概念在婆罗门教和佛教中,就变成为伟大的宗教教义。
我们回过来谈死人的带有怪影形象的灵魂。人们都自然地相信,它们无论住在哪里,都继续参与活人的事业,并且它们的家族跟它们保持着亲睦的关系。例如,在北美洲,有一位曼丹的妇女,整日跟她那死去的丈夫或孩子说话;而中国人像结婚之类所有家庭事件,都要告诉自己祖先的精灵,这精灵就处在作为它的纪念物的炉灶上。不只跟死去的亲属的怪影谈话,而且还要给它们吃的。当家人们坐在供桌旁,为了尊敬死人而一年一度地设宴席的时候,当家人们想象所有以前各代祖先的灵魂,暗中到来并享用食品的时候,家人们就给它们供祭一份份食物。这些供死人的祭品不仅产生于所有蒙昧人和野蛮人中间,而且也继续存在于高级文明世界,在欧洲还能看到它们的痕迹。俄国的农民们想象他们祖先的灵魂,隐藏在小神龛圣像的后面,于是把一些馅饼为它们放在搁架上。英国人只要一渡过英吉利海峡,就可以看到,为纪念死者在其现代代表主持的追悼日所举行的古代宴会,仍保留着它的原始性;甚至在(巴黎的)拉柴斯神甫(Pere Lachaise)的墓地上,至今还在坟墓上放着烘烤食品和甜食,而在布列塔尼,农民们不忘在这天晚上把灯火点着,并在桌上为访问家庭的死去的亲属的灵魂留下一份份晚餐食品。这全都属于崇拜祖先或属于崇敬死人的宗教,这种宗教从远古起就曾经是——甚至现在也是——人类大多数的统治信仰。但是这种崇拜不只是源自一种家人的依恋,因为死人的精灵被认为是在福和祸的方面都强而有力的神物。北美印第安人祈祷他祖先的精灵,请求它们给自己以打猎的好天气或好成绩;他相信,如果偶然掉进火里,那是因为他忽略了带给精灵一些礼物,于是这些精灵就把他推进火内加以惩罚。几内亚的黑人们给死去的亲属的造像带来适当的食品和饮料,乞求它们在一切生活困难中给以帮助;并且在遭到危检或不幸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一群群男人和女人,在小山的顶上或森林的边缘,用最凄婉而颤抖的声音向他们祖先的精灵呼救。这类证据帮助我们了解,作为中国人和印度人生活中之最重要事件的对祖先的崇敬,其中包含着怎样的实际意义,和为了尊敬死去的祖先或家庭守护神而举行的虔信宗教的仪式,如何会形成把罗马家庭成员保持在一起的那种联系。我们现代的智力已经丧失了接受这些概念的能力,我们常常想,尊死去的罗马皇帝为神,这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狂妄骄傲的事情,然而实际上,这里面反映出了一种任何野蛮人都明白的观念,即伟大的领袖死后应当变成为同样伟大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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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蛮人关于灵魂的概念中产生出了自然的结果,那就是他们把死人的阴影或精灵想象成为如此活跃而强有力的实体;但是,这需要若干解释性的语词。恰恰同灵魂在生活过程中具有对肉体的支配权一样,按照这种信仰,在死后变成精灵,它也同样活动并保留着自己的力量。这类渗入活人肉体中去的怪影,通常被称为善良的或邪恶的精灵,或鬼。怪影和精灵之间的显著区别还没有做出。蒙昧人认为,帮助他们或者折磨他们的精灵,也正是死人的灵魂。善的或恶的人在死后也保持着他生前所具有的性格。在不很久之前,在其土著崇敬精灵的南印度,曾经发现他们不久建造了一座礼拜堂,其中的神是一位英国官员,一个热情的、熟练的猎手,他的崇拜者们因为记得他生活中的嗜好,所以经常在他的祭坛上放置雪茄烟和白兰地酒。同一个人,对待自己的朋友可能是一个善良的精灵,而对待敌人可能是一个恶精灵;并且即使是对于自己的民族,他或许有时是善良的,有时是残酷的,因为,祖鲁人相信,他们部族牺牲的战士的阴影,在战斗中就在他们中间并且引导他们走向胜利;但是,如果这些怪影盟军生了气并且跑掉了,战斗就将失败。有时美洲的印第安人或非洲的黑人们,相信他们周围的空气中聚集着无数看不见的精灵,这不是毫无意义的事。他们是想以此说明,生活充满了偶然性,而这些偶然性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当他们根据自己简陋的哲学决定这些偶然性以精灵为转移时,他们就由此找到了其智力仅能理解的那些最显著的原因。人们可以从未开化人关于疾病的信仰中,最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过,他们用推测来解释昏厥和昏睡病,说灵魂暂时离开了肉体;我们现在在这里可以补充说,健康的虚弱和萎靡都被同样地归于灵魂或部分灵魂出壳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灵魂归位。例如,北美的巫术者做出这样的姿态:他捉住患者逃出的灵魂,并把它放回到患者的头中去;或者在斐济群岛可以看到,生病的土著躺在岩石上,召唤自己的灵魂,恳求它回到自己身上来。但是在另一些生病的状态下,患者的行为立刻会使人想到他身上有不属于他的灵魂。在一切伴有巨大痛苦的疾病中,特别是病人因发烧而奔窜不安和战栗抖动,或者在地上抽搐、痉挛时,或者当他中断了自己的思想而发生谵言呓语或用自己的嗓音说话时,当他的相貌扭曲而变得怪诞时,当在极度的热昏中发出了某种异乎常态的音调时——对于蒙昧人的智力来说,会想象到有某种别的精灵进入了地体内,或者他被这种精灵控制住了,这就是最自然的解释。任何一个看到过癫痫病人或躁狂病人的人,都会理解,在医疗科学幼稚的状态下,被精灵控制大概就变成了通行的关于生病原因的理论,而驱邪术或驱逐这些精灵也就变成了通常的治病方法,这是十分自然的。在蒙昧人中就正是这样,例如,生病的澳大利亚人相信,有某个死人发怒的精灵,钻进了他的身体在吃他的肝脏;或者在巴塔哥尼亚人的兽皮小屋内可以看到,巫术者们跳着,喊着,敲着鼓,来驱赶因发烧而倒下的人的身上的精灵。这类概念在古代是非常流行的,例如,可以从著名的拉美西斯十二世(RamesesXll,公元前十二世纪)时代的埃及石板中看到,这石板保存在巴黎图书馆,并被译为“昔日记录”(Records of the Past),在那上面,埃及神科恩斯(Khons)受到派遣,驾着方舟来医治受四肢痉挛之苦的小公主本塔利什(Bentaresh)。他到来时,精灵说:“驱赶精灵的大神,我是你的效仆,我从哪里来,就将回到哪里去。”当时人们给这个精灵带来了祭品,而它就和平地退走了,留下了已恢复健康的女患者。我们能如此深刻地理解医学历史,我们到处遇到这种古代的疾病精灵起源论和医生的较新的观点,和他们的饮食疗法及药剂疗法之间的斗争。虽然医生在现代是占了上风,但是在除了最文明民族以外的所有民族中,仍然可以遇到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的古代观念。著名人类学家巴斯蒂安博士在缅甸帝国旅行时,他.的厨师患有中风性癫病,他的妻子竭尽全力来安抚因受到某种屈辱而引来疾病的精灵。她以一团团涂上彩色的稻米饭作祭品,并做着像下面这样的祈祷:“噢,不要附他而行!啊,放了他吧!不要这样残酷地缠着他!你接受这米饭吧!啊,这多么有味道!”在这类疾病理论占统治地位的地方,病人自己的谵言呓语就对这种理论发生了作用并以最显著的方式证实了它。坚信确实有自己的精灵的人并不比周围的人少。病人们认识它们的形象,他们在梦中或者在昏迷状态中见到过它们。更为重要的是,在幻觉或混乱的想象的影响下,他们失掉自觉到如此程度,甚至用停在他们肉体内的想象中的精灵们的声调讲话,并保证他们完全是这样:这是三千年前叙利亚的害病的公主附体。在印度和在远东的英国人,常常有机会参加这些圣诞的和远古的场面,并听到像精灵在私语的声音,或发出尖锐声而叫喊,或借病人之口大声哭号,以便让人相信它是这种精灵,并且说明它为何而来;最后,满足了它的需要,或者是被驱妖者的法术和咒语战胜,精灵同意离开,当时病人就停止他那疯狂的尖声喊叫和狂暴行为,他那痉挛的弯曲平息下去了,他那抽搐性的装模做样消释了,他由于困惫而沉入梦中。如果他的病心理治疗有效,他就常常暂时轻松地清醒过来。但是,为了证明这种早期的疾病理论,并不需要到印度或中国去。在西班牙,神甫们迄今仍在继续从癫痫病人的口和足中驱逐鬼——虽然大概过不了几年之后这就要停止了,因为现在人们已经知道,用溴化钾可以成功地治疗这种迄今难治之症。
关于精灵的概念也可用来阐明另一种情况下的事件。某些异常凶暴的狼和虎是“食人鬼”这一事实,可以用下述信仰来解释,即恶人的灵魂在夜间离开它的肉体附到野兽身上,以袭击自己的邻人:这就是虎人和狼人或变兽者;这种变兽者至今仍然存在于印度和俄国民间成见中。其次,我们全都知道,许多人变得面色惨白、贫血和精神萎靡。在斯拉夫族国家中,人们认为,这是受恶梦中的吸血鬼之害的结果。病人在梦中感到吸血鬼可怕地来临。这些人开始对付鬼魂;这些鬼魂住在尸体中,因此尸体的血在本人死后很长时期始终流动。人们称它们为吸血鬼。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这样的观点,即原始人在其观念中,把灵魂和精灵最初明确地理解为一切产生的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在下面的限度内,这都是正确的,那就是受到周围精灵影响的粗野部族,当他们迷途走进森林的时候,他们就寻找受到石头磕绊的原因,一切奇怪的声音或印象,一切情况产生的原因。因此,在一个野蛮人时时遇到的那许许多多好的和坏的偶然性中,他看到了许多友好的或敌对的精灵们的工作,其中包括他个人的幸福或幸运采取一种精灵附体的形式,而这个附体者属于他并到处跟随着他。这种精灵可能是在梦中见到的死去的父亲的灵魂,如粗野的塔斯马尼亚人( Tasmanians)就是这样想;或者是那种像在北美战士们身上的守护精灵,战士在梦中没有看见守护精灵时就斋戒;或者也许就像古代罗马人的守护神——同他一起降生的精灵,是他一生的同伴和保护者。奥古斯都(Augustus)的守护神是一个神,它需要人祈祷和送祭品;但是我们新时代的人却如此落后于古人的思想,继续采用他们的词汇,继续有兴味地以我们在谈到汉德尔(Handel)或特纳(Turner)的天才时所理解的那种已经改变了的意义来看他们的词汇。在我们的思想中,关于我们周围的世界——天空和海洋,山岳和森林,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我们学会了观察引力和热量、生长和分解的物理规律的作用,并且只要作一些努力,我们的想象就能转移到那遥远的时代,那时人们在无数精灵中寻求自然现象的原因。同时,这种信仰是直接从灵魂论中产生出来的。因为人们看待这些精灵,就像看待支配自然的灵魂那样;而这种灵魂支配自然,又像人的灵魂支配人的肉体那样。这些精灵从火山中把火抛出;它们在刮台风时折断林中树木;它们使小划于辗转于漩涡之中;它们栽种树木并使之生长。低级种族谈到这类自然的精灵,而且对待它们完全像对待特殊的个人一样。这就证明,它们是被按照人类灵魂的型式创造的。新时代的旅行者们看到,船行在危险地段时,向河中撒一撮烟草,向河中精灵祷告,祈请允许渡过。非洲的樵夫,对大树砍第一斧的时候,倍加小心,并且在地上滴一点椰子油,让被激怒的树精灵从树中出来时停下来舔,这时樵夫就可以逃脱性命。希腊人曾这样想象:令人神往的溪谷、河流和茂盛草原的山林水泽女神们,来到奥林波斯诸神(Olympian gods)的会上,坐到明亮的座位上;或者是林木女神们同绿荫如盖的松树和橡树一起生长,当樵夫的斧头砍入树干的时候,她们痛得大声号哭。——这时,希腊人应当是有这样的智力状况,即早就有这些关于自然精灵的观念。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辞典中保留了一个有趣的词“woodmare”来表示“回声”(wuau-maer——森林的女神)。这是关于下面这个时代的遗迹:当时英国人相信——也像野蛮人那样信仰,回声是精灵回答的声音;表示精灵或魔鬼的词mare,也出现在nightmare——“梦魇”这个词里。梦魇就是梦中见到的使人出不来气的魔鬼。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它是同样确实存在的;它对于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来说,仍然如此。被自然科学所消灭的古代的自然精灵,仍然在诗歌和民间传说中找到了自己的藏身所。洛勒莱仅仅是那种使泅水者沉入漩涡的水怪的更新的异文;古代圣典中改邪归正的水的精灵,都是采用了基督圣徒的名字;小精灵和林仙仅仅是对古代森林的精灵的模糊回忆。赫肯黎的《地文学》的读者们,在魔法故事中知道那些自然的精灵原来是史前人所想象的自然力的人格形态之后,将会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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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群灵魂、精灵和自然神灵以外,所有部族的宗教还都承认有高等精灵或神。在盛行祖先崇拜的地方,这种神之子就可能成为伟大的领袖或战士或著名个人的灵魂。例如,蒙古人把伟大的成吉思汗及其家族崇拜为善神。中国人声称,木匠和建筑者把很久很久之前生活在山东省的著名技术家鲁班尊为自己的保护神,而关帝为战争之神,他是汉朝的杰出战将。祖先们的神性观念如此发达,甚至获得至高无上的神的观念。例如,祖鲁人当从一个祖先精灵上升时,他们说到温库隆库鲁( Unkulunkulu),即陈年老者,就像说到世界的创造者一样。再如巴西的部族说,塔莫伊(Tamoi)爷爷是第一个人,他生活在人间,教会了人们耕种田地,然后就升天了,在天上接收人们死后的灵魂。在自然精灵中,野蛮人也明确提出支配宇宙的大神。非洲黑人的最高的神是天,它降雨并让草木生长;在早晨醒来时,人们向它致谢,因为它启开门户,太阳就出来了。可见他们也像雅利安人的祖先一样,处在同样思维发展阶段上。雅利安祖先的大神就是在《吠陀》圣歌中所赞颂的戴乌(Dyu),它同时是降雨和打雷的天的化身,也是赋予它以灵性的天神。这个神即使有自己的名字,它仍然是希腊的宙斯和拉丁的朱庇特天神。两种宗教保留着它那属于野蛮人神学的天和天神的双重意义。这种野蛮人神学也允许天空或天体众神生活,或者说这种神学也用按照人的灵魂创造的在那里生活的神来解释这种生活。如果我们想象神是天体的灵魂,那么最好是能够了解,天神意味着什么。在所有野蛮人的宗教残余中,很难找到某种比下面这些至今还承认活生生的天等于神的语句更有表现力的句子。例如:“老天宽恕我吧!”“他遭到了老天的报应。”下雨和打雷大都被认为是天神的事,例如,宙斯投下了毁灭之箭并撤下了暴雨。但有些民族有专门的雨神,如奥里萨的孔德人(Khonds),他们向皮祖·宾努( Pidzu Pennu)祈祷,请他将水通过筛子灌浇他们的田地。另一些民族有民族的雷神,如约鲁巴人,他们说,他们那带有闪电和响雷的尚高(Shango),把他那毁灭性的斧头抛到了地上,他们从地中间把这些斧头挖掘了出来。我们英国人还记得在我们的词汇 Thursdar(星期四)中的 Thunder或 Thor(雷神),Thursday就是Dies Jovis的翻译。大地.万物之母,在野蛮人神学中占有她的地位。例如,奥基伯威族中虔信宗教的印第安人,在挖他们的药草时,总不忘给大地曾祖母留下带来的某种礼物。任何一种关于自然的幻想也不可能比下列的观念鲜明,即无父和地母到处都是万物的双亲;任何形象也不可能比中国的婚礼那样更自然地代表它们:在中国的婚礼上,新郎和新娘向天地跪拜。在古典宗教中,他神是十分鲜明的,得墨忒尔,地母,大概是我们对她崇拜的最后痕迹,可能就是在田地里留下最后一捆未割的庄稼,或者把最后割下的一捆庄稼隆重地运到收获主人的家中。在几内亚海岸的黑人中间,可以发现新时期关于海神的最明显的观念。在这里,土著皇帝为了恳求海神不兴风作浪,将稻米、布匹、瓶装的甜酒甚至奴隶作为祭品扔进海里。某位希腊或罗马的统帅在把自巴托身于险恶的海浪之前,同样带上了公牛作为奉献给波塞冬或尼普顿的祭品。对于那些能够像看待有灵性的、有理智的人那样来看待天、地和海洋的人来说,太阳具有最明显的神人的个性,因为它给予世界以光明和生命,它升起并横过天空,在夜晚又陷入地下世界,后又从那里升起。在一个萨莫耶德女人每日祷告的故事中,有原始的纯朴记述。当太阳出来时,她向它俯首行礼,说:“当你,上帝啊,起身时,我也起床”,到傍晚,“当你,上帝啊,躺下时,我也就休息”。太阳之神出现在最遥远的历史时期,例如在绛红色埃及箱子的画上,就可以看到乘船沿着宇宙的上下部分旅行的拉(Ra)——太阳神。每天早晨都可以看到,婆罗门教徒,这些现代的老年人,一只脚站着,两手伸向前方,面对着东方:他们这是在对太阳礼拜。他们每天重复地向太阳祈祷:“我们思考着非凡的太阳神的希望之光;太阳神将唤醒我们的思想!”月亮神或月亮女神标志着粗野的林中部族的祝典,他们在满月的光照下舞蹈。月亮每每高于太阳,例如,在古代的巴比伦就是这样,这可能是由于天文学的原因。但是,更为普遍的是太阳神处,首位,这对于我们来说是较为自然的;太阳和月亮通常被认为是一对——兄妹或夫妻。不难了解,在叙利亚著名的庙堂里,为何没有类似所有其他神像那样的太阳和月亮神像,因为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它们都是显而易见的。毫无疑问,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所有古代的自然神中,它们还单独地受到了我们个人的崇拜。在德国和法国,至今还可以看到,农民在升起的太阳面前脱掉帽子;而在英国,对新月则鞠躬致敬或屈膝行礼;而“翻转银币”的有趣习俗,显然是英国拿金属给月亮作祭品的遗留。火,虽然它未必能达到一等神的高位,但是,它被看作是一个人物,并且人们因为它既带给人恶、又带给人善而加以崇拜,还把它作为上帝的仆人来崇拜它。在雅利安民族中,《吠陀经》的第一个词就是阿格尼(Agni), 即火神(拉丁文 ignis)——供献牺牲时的神祭司的名字。古代波斯宗教的代表者袄教徒是典型的拜火教徒,他们的最神圣的地方是燃烧之源巴库(Baku)旁的神殿。在古代的希腊人中,赫斯提亚——圣炉受到了油食和甜酒的祭扫,而她的名字和对她的祭奠也传到了罗马,进入了威斯塔庙,在她的殿堂内燃着永不熄灭的火。风神在北美印第安人中和在南太平洋的岛民中,也像在希腊人中一样闻名。它们自希腊人的宗教一直传到了现在,每一个农夫的孩子,现在都听说过严酷的玻瑞阿斯和温和的仄费洛斯。为了结束这个名单,我们将说,与溪流的小精灵相比,江河是如此高级的灵物,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庙宇和自己的祭司,例如,斯卡曼德罗斯(Skamandros)和斯佩乔斯(Spechieos),人们以它起誓,因为它能够使违反誓约者在它的深渊中浮起和沉没。对于印度人来说,至今最可怕的誓言就是以某一神河——最大的恒河发的誓言。
这类神的名单,有助于多方面地阐明多神教,而这种多神教在地球的各个部分都有。这些神即天、地、海洋、日和月以及其他伟大的自然力的巨大灵魂,同时每一神物都有其神的个性,有其在世上的自觉的目的和工作。但是,要阐明多神教的各个部分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论是在各部族中,还是在许多神的属性中,都发生了混合。在许多庙宇里所供奉的神,倾向于分成若干个别的神;人们在遗忘其原始意义之后,继续崇拜各种名义之下的个别的神。在彼此融合的各民族之中,由于联合或征服,宗教也互相混合了,而各种不同的神也丧失了其固有的个性。古典的辞典也充满了这类例子。响雷的天和多雨的天,雷神和雨神(Jupiter Tonans和Jupiter Pluvius),是后来作为两个单独的神物而被崇敬的。古罗马人的尼普顿和希腊人的波塞冬,因为它们两个都是海神,就合而为一,形成了一个很有兴味的神的混合体。在商业神墨丘利的名义下出现了许多古代的神,希腊的赫耳墨斯,是伴随死人到冥国去的神之公使,是盗贼和商人之神,文字和科学之神,它也具有由若干更早的神所组成的痕迹,其中有古埃及的文字神托特(Thoth),它生有神鹤之首。这能够提供关于发生在宗教中的那种混乱的概念,崇拜者们很快就不再去想该神的原始意义和使命,而只是把它作为该庙中所塑造的这一个神来认识。在现代,很难确定如此众多的古代神纸的来源,这是不应当感到惊奇的;但是,令人感到惊异的是,与其说它们最初是神化的祖先,或是太阳,或是天,或是江河,毋宁说它们之中还有如此多的神,在上述这点上竟表现得如此之鲜明。野蛮人的宗教之神同样清楚地表明,在野蛮人的神学者们的头脑中有一种思想在活动,而这种思想在高级文明阶段上注定地获得了巨大的作用。在观察犹如善的精灵和恶的精灵相互大战之原野的世界时,有一些宗教提出,这是两支彼此战斗的军队,在它们的上面有高级的善神和恶神,而在所有它们之上还有最高的善神和恶神。这种二元论的体系——正如人们所称呼它的,是在古代波斯的宗教中,在善和恶的精灵阿明拉·玛兹达和安格拉·曼纽之最高统治下,光明和黑暗势力之间的斗争中形成的。在较为文明的民族的宗教中十分著名的那种神的等级制度,在野蛮人的宗教里也同样有粗略形式的表现。就像信徒们本身有普通人和他们上面的领袖,以及拥有执行其命令的高级和低级官员的伟大统治者或皇帝那样,信仰者们也在自己的神中间建立了神的低级和高级序列制度,设置了最高的神。这种最高位的神应当属于哪一种神,并非处处一致。正如已经指出过的,把死去的人的灵魂认作是自己的神的人,有可能把成为世界之创建者和统治者的某位祖先的灵魂认作是这种最高的神物。十分自然,常常把天神看作是宇宙的最高的创建者和统治者。在西非的各民族中间有些人说,天通过自己的仆人——低级的空气精灵创造了自己的牧场,然而另一些人认为天是极高的,为的是它能多多地关心地上的事情。在刚果黑人的教义中,麦现着虽然惨淡却有深刻思想的生活哲学。他们说,在日常的事情里,至今都有一群善的和恶的精灵,死人的灵魂在起着作用,大部分是恶的精灵获胜;但是当它们偶尔使得光明忍无可忍的时候,伟大的天就醒来了,用它的雷来恐吓恶的精灵,并对准最顽固的恶精灵投出闪电之箭,而后它就重新平息下来,并让精灵们像从前那样统治世界。在天的领导下活动的自然精灵之较为令人感到愉快的形象,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荷马著作中的奥林波斯山的诸神。在奥林波斯山上,作为天之化身的宙斯坐在宝座上,指挥着地上、空中、海洋的诸神。有的地方,太阳被认作最高的神,在印度的许多山地部族中就是如此。在那里,太阳指挥着森林和平原之神、部族之神和祖先的灵魂。但是,关于“伟大精灵”,关于那种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记载中所说的宇宙之创造者和统治者的概念,是从十七世纪耶稣会教徒们的学说中产生的。在其他某些地方,这类神物的起源似乎是同样值得怀疑的。在研究古代文明世界的宗教和哲学的时候,读者将会发现,人的思想顺着通向泛神论或一神论的同样的两条路线工作,要看它是否把整个宇宙扮作一个具有神的灵魂的丰满身体,或者,它使一个高高地君临于所有其余世界之上的神升到同样的神的高度。注意这种思想的发展,就超出了我们为自己所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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