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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笔记--进化心理学4-裸猿的社会习性(群体层)
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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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真圆拱顶是何时和如何发明的,已经不能确切地知道了。但是,人们在用天然石块覆盖门口的时候,就可能已经知道这种方法了。在古代埃及的坟墓中,可以看到用泥砖以及尔后用石头建筑成的这类真圆拱顶。它们的建筑者,显然十分了解这些圆拱顶所根据的原理。尽管这种圆拱顶在所谓的古代就已著名,但它并不是一下子就被普遍采用。绝妙的是,古典时代希腊的建筑师们任何时候也未采用过。罗马人把它付诸应用,而且是极其艺术地加以运用。中世纪和现代的所有这类建筑,都是从他们的圆屋顶、桥梁和带有圆拱顶的大厅上起源的。

  从对全世界建筑术所作的概观中,我们可以看到,它起源于远古,只有历史才能说明它的开始和最早的发展状况。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有根据推测,在建筑术中,也像在技术的其他部门中一样,在过渡到复杂和困难之前,人是从简单和容易开始的。有无数的迹象说明,采用石料的建筑术是从采用最简单的木料的建筑术发展来的。例如,看一看不列颠博物馆入口大厅中的吕底亚坟墓,就可以发现,虽然它们是用凿方的石块筑成的,但它们的形式是用方木梁和椽木复制的,因此,石匠们用自己的原型证明:他替代了在他之前的粗木匠。在埃及的早期石建筑中,甚至可以看到木料形式的痕迹。在印度存在有石建筑,它们的圆柱和额枋显然不少是从木柱和静卧其上的横方木模仿来的。或许,人们第一次产生安装石柱及用它来支撑躺在它上面的大石块这种念头,正是由于在此之前他们都采用的木柱和木梁而想起来的。但是,如果像通常那样断言,希腊寺庙的柱廊仿自较古的木结构建筑,那么作为实践者的建筑师们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女神庙就完全不像木工建筑。实际上,如众所周知,希腊人并没有发明过圆柱建筑术。这种建筑术是他们从埃及和其他国家学来的,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天资把它加以发展罢了。

  我们由住房转到研究装饰。首先应当指出,某些原始部落,特别是在南美热带森林中的,根据旅行家们的证言,这些部落完全过着裸体的生活。然而即使在人类最粗野的代表中,甚至在服装具有微不足道的实际意义的最热的地方,或许是由于礼貌的观念,或是为了装饰,人们通常总是在身上穿戴点什么。在那些很少或完全没有服装的地方,也有用彩色绘身的习惯。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把猪油和粘土混合起来涂在身上,他们这样做是有其实际理由的,因为这层涂料可以保护皮肤,防热防蚊。但是,某些安达曼的好打扮的人,把自己的半边脸涂上红色,另外半边涂上橄榄绿色,两者会合处划出一条华丽的区分线,这条线一直延伸到胸部和腹部,这显然就是为装饰了。在欧洲发现居在洞穴里的人们中间,有一种被凿过的石头,那是用来研碎供这些人彩绘身体的赭石或其他染料的原始石臼。

  有少数习俗可以很好地表明人类文化低级阶段的特征,如蒙昧人以用鲜明的颜色在身上绘画圆圈和条纹图案为乐。我们可以根据图腾庆典上跳舞的澳洲人形象,或跳削头皮舞达到疯狂程度的美洲人形象,很清楚地来认识这些图案。原始的丧服形式,蒙昧人同样是用黑色(或白色)的颜料涂在整个身上。在文化的高级阶段,衰老的美女们还可怜地试图用胭脂和白粉恢复青春的颜色,而古代为了战斗的需要用颜料涂抹身体,却被认为是极为野蛮的标志。因此,古代的不列颠人,虽然他们也曾是文化水平较高的部族,只是因为他们保持着用菘蓝把自己涂成蓝色的陋习,而被许多历史学家认作是纯粹的蒙昧人。正像他撒所描写的那样,他们在战时用这种蓝色赋予自己一种吓人的模样。这类外貌的改变,在红皮肤的印第安战士中具有恐吓的目的;到了我们马戏团的丑角那里,这种改变就具有一种赋予他更加滑稽可笑的面貌的目的。给丑角脸上用颜料一条条染色,或许是古代欧洲的野蛮人用颜料装饰自己身体遗留下来的习俗。日本的演员与此相类似,用鲜红的带子遮盖自己的睑,毫无疑问,他们保留着那种某个时期的日常装饰的习俗。

  毫无疑问,文身的主要目的是美观。例如,新西兰人用装饰其船桨和小划子的那些曲线型的图案来遮掩自己。对于妇女来说,没有在嘴上刺花纹被认为可耻,并且会引起厌恶性的嘲笑:她有两片红唇。”也像在身上涂色一样,文身在世界上原始部落中同样被广泛地采用。在这里流行的花纹有时局限于脸上或手上的不多的蓝色条纹,有时就发展成各色图案,台湾土著人的皮肤就被这些图案像有花纹的布一样覆盖着。在这种艺术已臻完美的地方,例如,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用针刺扎皮肤并且借助一些涂有染料的小针注入由煤制成的颜料。但是,最为流行的是澳洲和非洲所采用的那种比较粗野的方法。在这些地方,把皮肤切开,擦进木灰,后来伤口愈合,便落下了切痕或疤。

  皮肤上的图记常常并不是为了装饰,而是另有目的,例如,在非洲,男人大腿上的长长的切痕,可能意味着显耀这个人战斗中的勇敢精神。在另一些场合,这些切痕则标志着某一黑人所从属的部落或部族。在有些场合,例如,以两颊上的一对长瘢痕作为上面这种标志;在另一些场合,则从前额到鼻端人为地制造一些不大的疙瘩,来作上述的标志,等等。在较高的文化阶段上,文身的习惯仍然继续保留着、例如,阿拉伯的妇女们在自己的脸上、胳膊上或小腿上刺出轻微的伤痕;而我们的水手们为了取乐,借助火药在胳膊上制出锚或各种帆船的形象。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最初的目的已经丧失了,因为图形隐藏在衣袖的里面。随着衣服的采用,身体越来越遮蔽起来,装饰皮肤的原始习俗就自然地消亡了,因为谁也看不见的装饰没有任何意义。

  剪掉头发或保留头发是极常见的服丧的标志。有些部落,像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他们经常光着头;另一些,像巴西的印第安人科罗亚多人(Coroado),保留着天主教增削发式的长发,即围绕剃光脑门的环式发,或把头的周围剃光,只剩下头顶上一小绺头发或一根发辫,就像北美的印第安人或满洲人那样,中国汉人也向满洲人学习这种习惯。从列珀斯岛土著人的肖像上可以看到一种奇特的发式:借助树皮条把头发弯成上百绺又细又长的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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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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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0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各个不同部落的人把门牙锉成顶端尖形或各种棱角形,因而在非洲和其他地方常常可以根据牙齿的形状来区分部落。在文明人中间,长长的指甲甚至也是具有者不从事任何手工劳动的标志。在中国和与它邻近的地方,人们让指甲长到惊人的长度,把它作为出身高贵的标志,因而女士们戴着特制的银套来保护她们的指甲,或者至少是为保存这身外之物———她们的长指甲。在另一些情况下,蓄长指甲是标志本人献身于宗教而不从事任何世俗的工作。从画着中国出家人的手的图像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由于每个民族对美的概念,通常都跟其种族本身的类型相一致,所以每个民族都喜欢夸大其特征。看一看霍屯督族成年女人的脸,就可以明白,那里的母亲们为什么把婴儿本来已经扁平的鼻子还要压得更扁些。其实在古时,人们就勇敢地赋予小波斯王子的鼻子以鹰勾形的轮廓。在世界各地都有这样一种习俗:把婴儿的头用绷带和轮箍挤紧,使小而未定型的头颅按照一定的型式生长。但是在头颅应当具有什么样形式这个问题上,观点是极为不同的。在哥伦比亚河流域的一些扁头的部落,向下压挤前额,使他们的脸变为底端宽阔向上成梨形。相邻的一些部落则从左右两侧压挤头颅的上部分,这样一来他们的脸就变为底端狭窄向上成梨形。古代的医生希波克拉底曾谈到过居住在黑海附近的人的那种人工使之变成畸形的“长头”或巨头的颅骨。

  这类野蛮人的遗留在文明世界中仍然存在。就在不久之前,一个法国医生就看到一则报道所述的事实:诺曼底的乳母们仍然借助绷带或一种特殊的紧帽使婴儿的小头成为糖块头,其实,在布列塔尼半岛上,为了让头成为圆形,乳母们宁愿挤紧头颅。毫无疑问,她们至今仍在这样做。

  渴望借助装饰来增加身体的美,从文化的低级阶段开始就是人之常情。在南美洲,赤身裸体的人们在手脚上用镯子来装饰自己。有一个部落佩戴金铜鹦哥的羽毛和用线穿着贝壳的装饰物作为唯一的财产;金铜鹦哥羽毛是插在两边嘴角做出的孔里,而穿着贝壳的线是悬在鼻孔、耳朵和下嘴唇的下面。这后一种情况,是把装饰物固定在身上的很好例子;为了使装饰物牢固,便在身上穿孔或切口。各不同部落都带着口笼或唇饰。其中有些部落逐渐扩大下唇的孔,直到能装下一个直径二、三英寸的水圈为止。博托库多部落妇女的形象证明了这一点。这个部落正是由于这口笼而获得了它的名字。巴西人把口笼比作桶套(按照葡萄牙人的说法是 botoque即塞于)。正如下图所显示的那样,耳饰一般就是类似这样地占据在耳垂里,同时,它们把耳垂拉长到这种地步:取出木圈以后,剩下的环孔几乎可垂到肩头。因此,那是可能的,在古代地理学家所特别喜爱的关于巨耳垂肩的部落的故事中,包含着相当的真实成分,虽然故事的讲述者们断言这些部落的人们躺在一只耳朵上以代替床,用另一只耳朵当作被子盖在身上的话,是过分地夸大了。

  较高文化水平的人们出现了对装饰物逐渐取消的倾向,这一点引起我们对蒙昧人的装饰物这个问题的极大兴趣。在伊朗还能够遇见戴着穿过某个鼻孔的鼻环的妇女。然而这却引起欧洲人的反感,虽然他们容许穿耳朵戴耳环。

  至于那些单纯佩戴的饰物,则大部分是羽毛、花或发髻上的垂饰,或项颈上、臂上、脚上的串珠或串环。在哪个古远的时代,人开始从佩戴这类饰物上获得乐趣,可以根据那些为穿线而钻孔的贝壳来判断,这些贝壳是在克罗-马格能山洞中发现的,毫无疑问,它们是冰川时期姑娘们的项圈和手镯。在现代世界上,项圈和手镯的佩用依然完全保留着,脚镯虽像舞蹈家小腿上的足环一样,但不用说,它们必定要从穿着鞋袜的文明人的束装中消失。通过佩戴已故亲属的手指、足趾制成的骨串珠,来表现对死者的怀念,如像安达曼人妇女们所做的那样,这不合乎我们的习俗;但是,我们的女士们却保留着野蛮人佩戴用珊瑚、种籽、虎骨和经过特别琢磨的宝石制成的项链的习惯。

  佩戴漂亮的宝石作为装饰物的习惯延续下来了,有的采取了佩戴宝贵的珍珠或红宝石的形式,有的采取了佩戴作为假宝石的玻璃串珠的形式。在金属物变得知名的地方,立刻又开始用它来作装饰品。这在下面那些情况下达到了发展的顶点,例如,正如旅行家们所滑稽地描写的那样,某一位达雅克部落的姑娘用一根粗钢丝当作指环缠在手上,或者某一位非洲美女在肢体上带着大铜环。铜环常常被太阳光晒得如此发热,以致仆人必须给她带着水桶,以便需要时来浇它们。为了目睹最精细的贵重黄金器物,研究者应当注意像不列颠博物馆中埃及、希腊和埃特鲁里亚人的物品那样的古人器物,以及中世纪欧洲的物品。这种艺术已经度过了自己的黄金时代,而被简单的机制品所取代了;这种机制品的最佳产品,也不过是古代样式的仿造品。但是,把宝石琢磨成像钻石那样的面,是最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艺术。

  关于宝石戒指,应该说,如果它们的佩用是起源于埃及和巴比伦戴带戳记的宝石戒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用途只保留在至今仍带有雕刻戳记的不多的几份中。其他的那些,其中有的是镶嵌钻石或珍珠,变成了纯粹的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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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真正的衣服。对于需要穿衣的人来说,获得服装的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从树干上或野兽身上撕下皮来穿在自己身上。在许多地方,对于原始部落来说,树皮都是衣服。例如,从巴西森林中的土著们很早使用所谓“衬衣树”进行有趣的制作中,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人砍下四五英尺长的树干或粗枝,从它上面剥下完整如筒的皮。然后把它浸泡并揉到柔软的程度,在它上面穿两个可供两臂伸出的洞;这之后,就可以像穿现成衬衣一样地穿着了。用较短的树皮筒可以制作妇女的裙子。树皮衣服从前是作为原始简易的标志而保存下来的。例如,在印度,摩奴教条中写着:当白发的婆罗门教徒退入森林过完自己的宗教冥想日,那么他就应当穿兽皮或树皮服装。较原始的部族,加里曼丹岛的卡扬人(KayanS),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喜爱外国商人的漂亮纺织品,但是在服丧期间,他们就脱掉那些纺织品而恢复穿粗陋的原始树皮衣服。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用一种树的皮制成的树皮纤维布达到相当完美的程度。妇女们用一种特制的带凹槽的水棒来捣碎树皮,获得某种特有的植物性毡块。她们在这树皮纤维布上染上条色花纹来点缀它。这些人非常喜欢欧洲人的白纸,并且开始穿上它,以为它是最上等的树皮纤维布,直到他们发现这种衣服一遇雨就会变烂为止。

  在各蒙昧部落中,树叶同样用作胸围裙或裙子。在印度,不只有“穿树叶者”,甚至在每年马德拉斯的盛大祝典上,属于最下层等级的全部居民,都脱掉了平时的衣服而穿上用树枝和树叶制成的胸围裙。

  古代蒙昧人所穿的兽皮制的服装,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烂得无影无踪了。但是,根据在地上发现的大量制革用的尖石工具,我们可以断定,它们的采用是十分普遍的。直到最近,巴塔哥尼亚人利用他们转移到能找到合适的燧石或黑曜石的地方时,就大量积聚这种石片,以使用它们来制作原始制革的刮具。为使毛皮衣服或鹿皮衬衣干后不会变硬,蒙昧人借助不同的工序对兽皮进行了技术加工,如用油脂或骨髓来擦,用手来揉。他们为使它更加坚固还用烟熏。北美的印第安人善于用鹿皮制造出跟我们称作麂皮的相似皮子。但是,原始部落自己未必学会现代借助树皮或鞣皮用的坚果来制革的过程。在这种加工制造的过程中,鞣革用的酸能在皮物中形成不溶解的复杂的化合,这种化合成世纪地不会发生变化。在我们的博物馆中,至今仍可看到完整保留下来的埃及人刻在鞣革上的雕刻和浮雕。在那些像墨西哥这样的国家里,直到现在仍旧继续携带毛皮外衣,然而在欧洲,水牛皮背心和猎人的鹿皮裤已经在消失之中。但是到现在为止应当承认,没有任何皮子比制皮鞋用的皮子更好的了。当穿起毛皮衣服的时候,怀着最惬意的舒适,我们就做出了跟原始社会蒙昧习俗惊人相似的示范。

  柳条或草茎的编织以及细草席或草席的制作——如此简单的手工业,它们也是蒙昧人所十分熟悉的。在炎热的地方,细草席是最舒适的衣服材料。例如,太平洋各岛的居民们,用编织的草做外衣,而这种古老的技术,直到现在仍然供给文明世界以男女用的草帽或木条帽。其次,假如我们把任何一块布撕成小条,我们就会看到,它实际上是线的编织物。因此,为了了解纺织的过程,我们就应当从制造细绳或线开始。

  整个人类都会搓绳,但是有些部落所采用的方法,较之我们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远为粗笨的。他们拿起植物纤维,或兽毛,或头发,用两个手掌捻或用一只手顺着大腿来搓它们。这种古老的方法,直到现在仍在我们的鞋匠中保留着。读者假如试着模仿他们一下,把两络麻捻起来以后,借助转动把它们搓成一条绳儿,那是不会白费时间的。在任何情况下读者都将发现,在他达到像澳大利亚人或新西兰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技术之前,他还需要经过相当时间的练习。那些澳大利亚人剪下他们妇女的头发来做钓鱼丝,而那些新西兰人则用当地的亚麻,一英寸一英寸地制成精致而坚固的细绳。比较文明的部族为了纺线就求助于机械设备,求助于纱锭。问题是他们如何发明了它。

  插图证明,这是能够做到的。图61.a所描绘的带模棍的短木棒就是简单的线轴或线棒,澳大利亚人就在它上面缠刚才提到的用头发捻成的绳儿。假如现在这些蒙昧人中的某个人想到,把线穿进棒端的裂缝中将它系牢,那么他就能够看出,使悬着的线轴做旋转运动,他就能够迫使它捻新线.比起他自己把它放在两手中转动要快得多。澳洲人不能达到这种思想高度。如果看看描绘着正在纺织的埃及女人的图 49.b,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与她所使用的相类似的纱锭,可能是由于采用简单线轴达到新目标的结果而发明出来的。这类纱锭,在古代整个文明社会中是众所周知的,从古代住宅附近发掘出来的最常用的器物中,有石或陶土制成的线锤儿,它们跟大钮扣相似。穿过这个线锤中间的木棍,也是非常简单的器具。即使是现在,在意大利或瑞士农村妇女的手中仍然可以看到纱锭。当观察工场中的纺纱机床的作业时,事实令人既确信机械的稳定性,又确信机械的发展。这种纺织机床乃是以最新的方式改进了的古代工具,它靠蒸气的力量使一行上百纱锭迅速转动,而只需要一个工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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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其次的问题是:人们获得了线或棉纱之后,如何学会用它织布?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织品乃是用线做的一种席子。但是因为线不能像硬芦苇茎那样自己会伸直,于是就不得不把它们拉紧固定在一个框架上,从那里获得一个基础,然后借助手指或木棍儿把线穿进拉出,用横的纬线来缠绕它们,像图62中墨西哥少女所做的那样。在本地地毯织工那里,这种费力的方法至今仍是编织花样的最适宜的方法。但是,节约时间的设备在很早时期就已经发明了。古代的埃及绘画已经证明,互相交替的基础线借助两根横木稍微升起,以便一推梭子把它所带的纬线从织出的那截布旁横着通过。

  古希腊、罗马的纺织机和埃及的纺织机极为相似,而且在中世纪,这种工具很少改进。在那些遥远的地方,例如赫布里底群岛,观光者到现在还可以看到古代的纺织机,这种纺织机除去那允许织工坐着而不是站着工作的横座位以外,未必跟那种由它想象出来的珀涅罗珀的机床有什么区别。当时珀涅罗珀织她那著名的榇盖,可是她每夜又都把它拆掉。只是在百年左右之前,才重新开始了改进,当时发明了代替用手推动的“自动梭”,这是借助一对杠杆或机械手来抛梭子。在不远的年代里,这种改进过的纺织机又发展为机械化的纺织机,现在在这种机械里,蒸气机代替纺织工的手脚来做这种沉重的工作。甲卡尔纺织机带有把线理成一定序列的可被穿孔的金属齿刷梳;这种机械的灵巧结构,甚至可以织出风景画和肖像画。

  原始的成衣匠或“裁缝匠”,不只应去裁剪毛皮或树皮,赋予它们以一种特定的形式,而且也利用筋脉或纤维把碎块连结在一起。这种缝纫的技术还是出现在蒙昧人之间。这种技术的最简陋的形式,可以在火地的居民中看到,这些居民们用带尖端的骨骼穿透骆马的皮,把纤维穿进孔中,在每个孔口处打一个结。在只用类似骨锥或坚固的针来工作的部落中间,缝纫不能超过皮鞋匠的方法;皮鞋匠是先穿一系列的孔,然后把线穿进去。但是在法国上旧石器时代的山洞中,也曾经发现过带眼的骨针,因此古象时期的女裁缝,可能已经会缝制用来做衣服的柔软兽皮并进行刺绣。

  在金属时期,采用了在所有博物馆中都可看到的青铜针;而在现代,钢制缝纫细针却成了由于劳动分工而大获物美价廉之利的范例。在分工中,一批工人只做磨尖的工作,另一部分人则进行钻针孔的工作,等等。缝纫针原则上仍然是古代的针,在几千年中都保留着自己地位的手工缝纫,突然被迫跟新的缝纫机缝纫进行竞赛,而缝纫机进行缝纫是甚为迅速的,并且已经是通过另一种手段——机械来进行工作了。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服装的样式。如果除现在我们所穿的以外,我们不知道任何其他衣服,那么,较之它们的实际情况,我们就可能认为它们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是纯粹想象的产物。但在细心研究各不同部族服装的过程中,我们将发现它们的大部分是某些主要形式的变种,而这些形式中的每一种,罩盖在我们的身上都有专门的作用。

  毫无疑问,披肩或裹在身上或披在身上的斗篷,是最简陋的、最早的衣服。当仔细瞧瞧穿着它们是什么样时,我们就能够猜想,它们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达到现在所穿着的适合穿者体形的服装。我们从最简陋的披肩或斗篷开始。中间带孔洞的毛皮和罩盖物,就是像南美斗篷一样的现成衣服。把斗篷或罩盖物披在双肩上,它们就变成一件礼服,这件礼服需要在前面或在一个肩膀上固定住,以便留出一只自由的手。这种扣合可以借助于刺或骨针——原始饰针来完成。从前,这个取自法文的词的意思是转子。现在,“饰针”一词用来标志带有安全钩的金属别针,“持针”或“钮钩”。一个以这种方式穿罩盖物或被单的人,只要举起双手,就告诉我们,应当怎样自然地采取缝合罩盖物在两臂下面部分的方法来制作袖子。其次,把罩盖物披在头上,并在下胯下面握住,就可以看出,头上的部分怎样能变成那种不需要时就把它抛在后面的头巾。当人们认为单独做头巾合适时,就产生了各种头饰,头饰的袋状形式常常说明它们的真正来源,例如,属于“圆锥形纸帽”的头饰。

  外衣的许多变种为了方便起见裁成了特别的样式。例如,罗马男人围在身上的宽上衣具有半圆的形式。但是,从纺织术发明之时起,人所共知的法衣就具有从纺织机上取下来的那种原样形式。例如,苏格兰人的大呢绒巾服和古代东方的披肩就是由此而来,迄今为止,波斯的肩巾仍然为我们所熟知。这类纺织品衣服通常保留着它来源于穗子形式的特征,而原始形式的穗子是由剩下的经线头组成的。当这些线结成束的时候,就形成了缨络。

  原套服是衣服的另一大类,它的简单形式可以在古希腊妇女的长衣中看到。可以将它和那种亚麻袋相比:袋的两头是张开的,而在每个肩上利用钮扣扣住,因而为两只手留下了口。两肩缝合起来并通常配上袖子的原套服,是最普通的文明衣服,它穿起来像衬衣那样自由地垂着,或者借助皮带或腰带在腰部系紧。它的各种样式,可以在罗马军团士兵的原套服中,在意大利加里波第义勇队员们的“红衬衣”中,在中世纪俄国贵族的普通服装中,在英国农民的夏服上衣中,在法国工人的工作服中看到,最后,它导致了我们现代的大礼服和欲肩,它们就是前面开口而用钮扣扣住的原套服。把合体的亚麻布原套服——“短衣”或衬衣归到服装中来,是我们的祖先在外表整洁方面,因而亦即在文化方面所迈出的伟大步伐之一。裹在身上并用腰带扎住的布片,就是裙子。东方妇女们为了行走方便,把裙子在两腿之间固定起来的那种方法表明,裤子是如何发明的。许多古代部族就是穿这种裤子。例如,穿这种裤子的,有萨尔马特人,他们的衣服和我们现代的衣服相似;在图拉真的队伍中可以看到;还有高卢人和不列颠人。由此可见,把现代苏格兰的衣裳称作“古代高卢人的服装”是错误的。古典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看到这种古代裤子如同看到某种为社会的野蛮状态所固有的事物一样。但是,文明世界不采取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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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评论可能引起读者仔细审阅关于服装的书籍的兴趣。那些服装书籍确实有有趣的插图,这些插图说明了下述事实:衣物决不是凭借单纯的幻想发明的,而是在已经存在的事物之逐渐演变的过程中出现的。例如,为了阐明我们现代那种可笑的高筒帽子,我们就应当按迹探求它如何由清教徒的圆锥形帽和由斯图尔特( Stuart)的信徒们那种带着下垂宽边的帽子,经过一系列演变而产生的。后面谈的这两种帽子也是从更早的形式演变来的。帽子底部饰带的意义,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发现。某个时候,这个饰带曾是用来绑一块简单圆形毡予的真正小绳儿;而那块毡子也就是原始的帽子。为了了解我们的圆筒帽为何覆盖着手柔软的绒毛,那就应当想到这是模仿较早的能很好耐雨的海狸毛皮帽。甚至在现代外衣上那些完全无用的缝线和纽扣,原来是过去的类似的碎片。

  我们可以用描写小舟和巨船来结束这一章。一个抓住漂浮的大树枝的人,发现它能使他保持在水面上而不下沉,这个人就为航海打下了基础。自然,历史没有包括关于这类技术开端的任何见证,但是,至今仍可在蒙昧人中间见到简单地利用能漂浮的东西来做最简陋形式的木筏和小舟。甚至文明人的旅行者,走近某条河边或某个湖边的时候,也非常高兴利用木头或一捆芦苇摆渡过去,用这种方式使自己的枪枝和衣服保持干燥。将这些粗陋的、偶尔采用的工具跟为了经久使用而精工制造的设备比较一下,就可以形成关于造船技术发展所经历的那些阶段的应有概念。

  任何能漂浮的东西都可简单地加以利用。例如,小孩子从太平洋上的某一个岛上,凭两手拿着带壳的椰子跳到水中去玩。霍屯督人在渡河时,把自己的山羊放在任何由河流送来的柳木的末尾过河,他把这种柳木称作自己的“木马”。大家都知道,澳大利亚人是骑在尖头圆木上,用划桨划到我们船上来的,然而加利福尼亚的土著渔夫,则是坐在像水手床那样捆扎起来的芦苇上。不论上述后面两种设备如何简陋,它们在任何场合都证明,这些人已经发现了尖头的器物在水中运动方面较之钝头的圆木更有优越性。

  为了适应原始航行而对器物进行多方面改善,这首先表现在,为了大大地便于航行开始在这些器物上做深槽。这样一来它们就变成了小舟。制作小舟的方法之一,是把圆木凿出洼槽。大概任何一个有机会到美洲内陆去的人,都要不只一次地用这类小划于或独木舟,来渡过任何一个池塘或一条河流。当时,在试验之后,为了不让圆木舟在水中翻滚需要多么小心;可知,为了让船具有巨大的稳定性而制造龙骨,是小舟制造中多么伟大的改进。

  对于蒙昧人来说,用他们的石斧给圆木凿槽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尤其当木质相当坚硬的时候。因此,他们就求助于火,按照要求的方向来燃烧树干,并图把树干上烧过火的部分凿掉。哥伦布曾经对西印度土著人所造的这类船只之大而感到吃惊。他在自己的信件中回忆到许许多多用坚实的木材制作的小划子。其中有些是如此之大,甚至能容纳七十至八十个划桨者。西班牙人仿效海地人称呼这些划于为“加诺亚”(Canoa,由此又产生了英国的“划子”。但是这种划子,或者,采用划子的希腊术语“独木舟”,在其他的野蛮国家是非常闻名的。它在史前时代曾在欧洲广泛使用,这一点可以从收藏在博物馆中和由于从中找到它们的泥炭和沙而保留下来的样品上看到。

  可以从澳大利亚人那里看到另外一种极为简单的造船方法。人们从具有坚韧纤维质皮的树上把皮整块地剥下来,把它的两头捆扎上,桨手就坐在这个用现成树皮做成的划子里。但是,如果他需要多次使用这个划子,那就把它的两头缝合在一起,并给它加上横木或横梁,以便不使划子变形。于是在亚非两洲人所共知的树皮划子就出现了。它在北美洲达到了高度完善的地步。在北美,它的骨架是雪松制成的,本身是一层层的白桦树皮由纤维质的雪松树根缝制而成。这类划于到现在为止在某些地区仍然十分盛行,例如,在哈得孙湾附近,河里的石滩常常需要人在陆上拖曳载货的船,或者不得不通过一段旱路才能从一条河转到另一条河。在这里,树皮划子能很好地适应于中断了的航行。

  毛皮划于是用兽皮代替树皮按照同样原则制作的。关于北美印第安人大家都知道,他们在渡河时,用一些树枝把毛皮撑开拉长,于是这毛皮就由帐篷变成了船。在美索不达米亚使用一种皮革缝成的圆形树枝船,古代不列颠人能携带的渔船未必比这种船高级。在塞文河和香农河上,渔夫们至今仍背着自己的船到河上去。这些船现在是用沥青帆布张在框架上制成的,然而这个框架完全是古代的型式。爱斯基摩人的兽皮小船是用骨架或木架装备起来的。把海豹皮张在架子上,它就变成了耐水的救生桶。穿着毛皮的划桨者甚至能够把兽皮船的各边弄弯,重新固定在适当的位置上。我们现代的所谓划子,就是对木制的兽皮小船的简单模仿。

  其次,野蛮人造船业者在改善挖出洼槽的圆木,把细木板安在或钉在它的上面,作为中甲板,或者用细木板代替从前的兽皮或树皮,把它们钉在框上或架子上造成小船,他们把自己的小船向我们通常的船靠近了一大步。类似的缝合制成的船,从前是——也常常保留了下来——从非洲直到马来群岛最常用的土著船。利用椰子壳纤维绳缝合制成的,而且缝合得如此精密,几乎全看不出来的那种太平洋小划子,是奇妙的木匠制作的。在阿曼湾,人们常常带着工具渡到生长椰子的岛上。砍倒若干棕桐,把树锯成板子,用棕桐树皮拨成的绳子把它们缝合起来,又用棕桐叶做成帆,把刚造好的船装上椰子,尔后开船驶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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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转到文明部族的船只之前,我们还要再看一下比较粗陋的木筏。两三根固结在一起的原水就形成了木筏,虽然它有行动笨重的缺点,但它也有长处,即不会倾覆,并且能够浮载重货。西班牙人在发现秘鲁的时候,在开阔的海洋上遇到扬帆而行的土著木筏之后,感到非常惊讶。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上运货的木筏,借助用气吹臌的羊皮在水面上漂浮。到航行完毕,人们就把筏子拆开,卖掉木材,只带剩下的一些羊皮回来;这些羊皮还可以供下次应用。航行在尼罗河上的、借助那些预备卖到市场上去的陶罐在水上漂浮的筏子,其特点就是更加彻底经济。因为,回去的时候什么也没有了。

  就像浮在莱茵河上的那些用建筑木材造成的筏子,它只适于顺流而下浮运木材。但是当木筏不得不靠桨或帆逆流而上的时候,它的阻力就显得非常大了。斐济人同其他岛上的居民一样,想到了这样的木筏:它是用两根由横竿联结在一起的原木构成的,并且保持着一个高起的台子,它行走起来应有很大的灵活性。当研究这种简陋的营造物时,就有充分根据可以断定,它导致带平衡杆的小舟的发明。这种小舟在古代的欧洲是非常著名的;而现在,在太平洋上一直到锡兰(Ceylon)都还盛行。现在,两根原木之一已为小舟本身所代替,另一根留作平衡木,固定在两根突出的横杆头上,以便使全船在有风的天气时较为平稳。可以把两根原木都变为小舟,同时仍旧保留高台,这样,我们就获得了波利尼西亚的双体小划子。不久前利用这种小划子的原理建造了双体轮船,使得多佛尔和加来之间的轮渡变得较为舒适了。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小舟得以在水上运动的方法。从澳大利亚人的例子,或者从尼罗河上游河上渔夫的例子,可以明显地看出桨的起源。澳大利亚人骑在尖头的原木上.用手当桨来划船。尼罗河上的渔夫们骑在一捆树条上,用自己的脚划水前进。原始的木桨(短桨),按其形状和运用来说,是对手掌或脚掌的模仿。这种桨对蒙昧人是非常著名的,他们大部分采用一个带扁平头或铲形头的桨。最完善的形式是两头的或双铲的奖,这种桨是我们的爱好者从爱斯基摩人那里传来划小划子的。这种桨,或用它深划,或轻轻点水,都运用自如。它对于狭窄的皮划子或独木舟是完全适用的,但对于大船却是极端粗陋的器械,假如将它跟文明的桨比较一下的话。这种文明桨是一种支在一个支持点上的杠杆,因此,它就能够利用划桨者的大量的力,使人能够较为均匀地划船。野蛮人和文明人关于机械原理的知识不同,把能容纳掘水似的二十个划桨者的大太平洋划于,跟我们那种八桨船相比较,这种知识的差别就十分明显了。

  或许,关于帆的最简单的概念可以在卡特林的随笔中找到。他说,北美的印第安人,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划子上,张开的双臂,手上拿着自己的罩布,罩布的底端绑在他们的脚上,用这种方式顺风移动。现代到处采用的最粗陋的帆,是席子或布块,它们借助两根作为支柱的棍子保持住上边的角,在下面固定住,或者用带横木的垂直杆支撑,它们模仿着原始的桅杆和帆桁。

  在原始部落里,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小船上没有帆,因此很难设想他们的祖先具有利用帆来航行的知识。毫无疑问,如果他们的祖先十分熟悉这些技术的话,这些技术知识就会一直保留到现夜,因为利用如此之小的努力来保存如此大量的劳动的方法,人类是不可能轻易忘掉的。较为可能的是,帆船的发明是在文化已经相当发展的时期,然而这想必是发生在十分遥远的古代。

  直到这一个历史关头,对我们研究比较简单形式的小船如何发生的问题都毫无帮助。不仅它们产生于有历史证据之前,而且它们的许多发展阶段都正在消失。当着手研究真实历史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古代的部族在这个时代之前,就已经会制造较复杂的船只了。这种船只有龙骨和肋材,用钉子钉上薄板:总之,是我们舰船的直接前驱。把造船技术传到世界各地的那个最初的中心,或许是埃及或是旧世界古代文化这一领域的某一别的地方。仔细瞧瞧在一面西班(Theban)墓壁上所描绘的古代埃及船是有益的。可以看到,这种船虽然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我们认为是完全现代化船只用具的一些部分。它是划行大帆船和帆船的综合。桨手们坐在横板凳上,划着穿过轴环的桨,而在船尾上则摇动着一个大舵桨,这舵桨就是我们现在舵轮的鼻祖。船桅也是很显著的,它由支柱支撑着,上面有船桁和绳索,绳索是用来提起船桁和固定船帆的。船首和船尾的甲板部分已经有建基在船板上的高台。在埃及战船图上可以看到,这些高台是为了射箭用的,而战斗的士兵也可以躲在后面掩护。甚至在樯桅顶上有“鸦巢”,这是供投石手向敌人投掷石头的地方。只要把埃及船同地中海的腓尼基、希腊或罗马的古代兵船和战舰比较一下,就不能想象这些兵船和战舰是独创性的发明。在所有这些船只之间,相似性非常之大。甚至走到个别的国家去,我们会发现至今仍在恒河上航行的船只和古代尼罗河的船只之间的惊人相似之处。在通过湖泊把死人运往安葬地的埃及送葬船上,描绘着的俄西里斯的眼睛,它可能是把绘眼睛作为船头装饰的滥觞。从西方瓦莱塔码头的船只到东方广州的中国帆船,都在船头绘上眼睛作为装饰。

  研究古代海船向新船发展的进程时,我们发现,不时出现新的装备,如为了保护船板不受蠹虫蛀的金属镶边,代替从前大石块的带爪铁锚,为了提锚出水的绞盘等等。有许多樯桅和顶桅用来张起大量的帆。桨手被安置成若干层,驶着古典的二层和三层划桨战船行进。大帆战船几乎到现在还继续存在于威尼斯舰队之中。虽然它的航行素质劣弱,但是由于它能猛击无风时束手无策的帆船,所以仍然被保留使用。大帆船上划巨桨的劳役苦刑犯,是俘虏或罪犯们。虽然法国的大帆船已经很少用作服苦役,而“划大帆船者”这个术语一般仍继续意味着劳役犯。欧洲帆船在中世纪的巨大改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有赖于一种从远东传来的发明,即有赖于航海罗盘的使用。甚至在辽阔的海洋上远航的情况下,海船现在也能指引其航向。构造和装备改善了,而有许多甲板装备了若干排大炮的军舰,变成了真正的浮动的堡垒。最后,到十九世纪,用从内部起作用的蒸气力使海船行动;带铲的轮子或螺旋桨实际上取代了古时一排排的桨手;在现代,求助变化无常的风力,只是作为暂时保存燃料的一种手段。没有必要描写战舰结构上由于采用了现代化的装甲外壳和装备了大炮而发生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也并不妨碍我们清楚地按迹探求现代化的战舰,是如何从原始的小划子经过一系列的变化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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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技术(续)

火——烹调法——面包及其他——饮料——燃料——照明——器皿——陶器——玻璃器具——金属——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交易——货币——贸易

  我们应当研究一下火及其应用。人了解火的意义,并且对它采用了那些远远超出低等动物智能之外的方法。有个古老的故事说,在热带非洲,当旅行者们早晨离开的时候,他们便不再烧篝火,一些称作庞高(Pongos,大概是大猩猩)的巨大的类人猿就来了,趁着余火未熄,就坐在燃烧的木柴周围。它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去添加新劈柴来维持火不熄灭。这个故事常常适合于把人的聪明跟甚至最高等的猴子的愚蠢相对照。毫无疑问,在人类出现在世上之前,世上就曾有过森林之火。当闪电或熔岩之流把树木燃着的时候,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人知道如何控制火,如何借燃烧着的木头把火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在火熄灭的时候如何重新获得它。显然不可能找到一个没有火也行的最低级的部落。属冰河时代残余的石灰岩山洞中,曾经被挖掘者发现过木炭块和燃烧过的骨头。这就证明,甚至在这遥远的时代,居于洞穴中的野人为了准备食物和取暖而升起了火。

  至于取火的技术,蒙昧人多半是用两块木头互相摩擦。旅行家们当时还能看到这种简单的方法。取火手钻是由末端削成圆形的箭杆般的木棒制成的。像制造巧克力糖的搅拌棒那样,在两手之间转动(两手降到最低处时再向上移动),是那么又快而用力地压挤着它,使下面的木块上钻出一个深深的孔。钻子要一直转到钻起的炭粉发火燃烧为止。图66描绘的就是用这类方法钻木取火的布须曼人,与此同时,他的同伴准备好了引火用的火线。

  波利尼西亚人的方法和布须曼人的方法的不同点,在于用一根尖木棒顺着平放的木块上的沟槽摩擦。用这种或那种方法都可以在几分钟内取得火,但是这需要有熟练的技巧和经过适当挑选的木头,对于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来说,这种试验都未必能够成功。为了减轻劳动,另一些部族借助皮带,把皮带在木棒上缠几圈,然后握住皮带两头前后拉扯,就像众所周知的借助那种类似我们的工匠使用的普通琴弓形的回转钻那样的联结器械来转动木棒。无论在那种情况下,都必须在钻的顶端安放一块木头,以便压迫(然而不是极端有力地)它下面的钻柱。

  在开化的部族中,取火用的古老的钻在古时就已经让位给较好的设备,特别是燧石和钢铁。虽然那种钻已经从日常的实际生活中消失了,但至今它仍然保留在仪式范围之中。印度的祭司在为了祭祀而取神火的时候,至今仍用钻来“搅黄油”,而这钻是借助毛绳进行运转的。可见,他们虔敬地保留着曾在早先雅利安人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古老工具。在古代罗马人中也有这类遗风:如果供奉灶神的尼姑没有照看好而让种火熄灭了,在这种情况下,按教条就必须借助钻木板来取火。这种古老的方法甚至在现代的欧洲仍然继续存在,在这里,信徒们有时认为必须取得“活火”。许多国家的农民在牲畜死亡的时候就采用上述的取火方法燃起篝火;为了使马和牛免除瘟疫,就驱赶它们从这篝火上越过。这种从基督教时代之前的宗教承继下来的仪式,要的是按照蒙昧人通过摩擦方法而取得的“活火”,而不是家庭炉灶中的普通的火。在大不列颠,最后的“活火”(关于它有许多证明)大概是1826年在珀斯点燃的。在瑞典以及其他国家,就是现在,当出现霍乱或其他传染病的时候,还可以看到这类的火。十八世纪,在Jonkoping(延雪平,正是现在以其价廉的引火棍儿即火柴闻名的这个地区)曾经颁布过禁止搞迷信借助摩擦取火的法律。人世间这两个文化的极端有时是如此奇妙地会合在一起。

  取火用的钻是把机械力转变为热能的一种手段。借助这种手段想必能达到木头的发火点。但是,实际上一切都归结于使得产生一小部分燃烧或火星,而这一小部分燃烧或火星借助其他手段或许是更容易获得的。用一块石头砸一块海边检到的黄铁矿,打出的火星落到火绒上——这种取火方法远远胜过采用木钻的方法。这种取火方法为最晚期的另一些蒙昧人所熟知,其中甚至包括为数不多的火地土著人;同样也为史前时期的欧洲人所熟知,这一点可以根据在他们的山洞中发现的黄铁矿块看出。十分明显,古代文明世界中的人们也知道这种取火方法,希腊把这种矿石取名为“火石”就是明证。应当用铁块来代替它,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带钢的燧石打火铁,这是各部族中从它们进入铁器时代起直到最近时期止最普通的引火设备。然而这种方法现在也已很不适用了,那种带有引火装备——包括隧石、U字形的钢块和供燃着的亚麻布决做的非常稀少的火绒的古代厨房盒已经变成绝世珍品了。

  没有必要在这里回忆古代希腊著名的取火镜和凹面镜,以及中国日常用的木制火唧筒(与我们在《物理学入门》中所描绘的压力唧筒极为相似)。这些物品与其说是奇异的,毋宁说在应用方面是重要的。1840年左右发明磷火柴的情形就完全不同。火柴的效用以磷受到摩擦而发火为基础。普通的火柴头由易燃的成分合成,其中含有硝酸钾或氯酸钾,再搀合一点易燃的磷。安全火柴上这一点点磷,并不在火柴头里,而在用来划燃火柴的盒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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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化的低级阶段,茅屋时常是如此之小,以至火不得不在院中升燃。当住宅变得宽敞以后,火就在茅屋中央踏得坚实的地上升燃,同时,听任烟通过门和缝隙自行排出。准正好赶上在这种住房里脚向着火躺下过夜,谁就会懂得火在野蛮人的舒适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就会知道建造者们设法在屋顶为烟开一个孔,后来成为真正烟囱的时候,这种舒适扩大到了什么程度。从这一点开始,人工使住房温暖的历史,不需作任何过长的叙述,就如此鲜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现在,我们由暖房转过来谈烹调法。在烹调食物时加高温,可以软化食物组织以减轻咀嚼,这对消化和吸收食物给予了重要帮助,因为这样就可保存不得不耗费在消化生肉或生蔬菜上的能量。实际上,对人来说,完全有以生蔬菜为食的可能性。在太平洋的某些珊瑚岛上,或许可以发现最接近于生食的现象。在那里,生鱼和椰子果是土著居民饮食的最主要部分。原始部落,特别是像澳大利亚人那样的荒漠地方的流浪人,吃的是他们找到的生的昆虫,幼蜂,软体动物,小爬虫。旅行家们同样也有机会看到,巴西森林中的居民模仿食蚁兽,把木棒插入蚁垤,使蚂蚁顺着它一直跑进嘴里。这类接待会使那些欧洲人感到难为情,然而那些欧洲人却对牡蛎和干酪虫毫不厌恶,因为他们吃这些东西已经习惯了。

  但是,即使是这些部落也会煮饭,而且实际上全人类都会做,所以众所周知的人的定义是“为自己制作食物的动物”,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世,都没有任何被证明的例外。文明的部族如此满怀信心地走上了这条促进自然的道路,因而他们烧煮几乎所有可作为食物食用的东西。他们仅仅对坚果、浆果以及其他水果还保留着原始的习惯。他们把这些果子生着食用,因为这样吃较合口味。人们长期认为以生肉作食物是低级文化的标志。例如,苏基迪德谈到希腊国内的尤里坦人时说:他们是愚昧无知的,据说,还是生食者。甚至加拿大的土著部落也对遥远北方的游牧部落的这种习惯感到惊异,因而,他们就给这种游牧部落以“Eskimantsic”即“食生肉者”的名称.就是现在,这些人仍然带着这个名字的法文形式“Esquimaux”(爱斯基摩人)。

  当然,在蒙昧人中可以看到烹调食物的最粗略的方法,他们在燃烧的木柴上烘肉,或者把肉穿在原始的烤肉签上、穿在斜插在火上的尖头水律上烤炙,或者把肉掩埋在灼热的火灰内,就像我们的孩子们在火灰中煨栗子或马铃薯那样。火炉的发明就来源于这后一种方法。火炉的最简单的形式可能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再砌上石头,用来烘烤。用劈柴升起炉子,然后在它里面放上了肉或菜蔬,再用一层灰把它们覆盖起来。巴西的部落立起四根柱子,在柱子中间上面加上树枝做成的木格子,他们在格子上放上野禽和鱼,格子下面升燃起慢火。在这种类似“熏室”上制作的肉,可以保存很长的时间。西印度的掠夺者们有用这种方法采储存肉的习惯。把肉烤干并剁碎以便继续保存的比米甘,是猎捕水牛的北美部落发明的。在世界的许多国家中,人们都会把肉切成条或细片爆于酷热的阳光下晒干它们。这种肉称作“风干肉”,适于保存。

  我们刚刚谈到过用炽热的石头来烘烤。从那里就可能产生了重要的烹调艺术。在世上许多地方,在不会制作陶器的部落中间,存在着用石头烹煮的奇异方法,这是特有的一种“湿烤”。北美的阿西尼本人由于他们自己的习惯而获得了意思是“石煮者”的名称。他们的习惯是在地上挖一个坑,侧边铺上生兽皮块,然后在里面放上肉,加上水,同时放进炽热的石头,以便让水滚沸。遥远西方部落确实妙想出借助烧红的石头在他们的筐子里煮鲑鱼场和橡子粥,而那种筐子常常是用加拿大松树根编成的。借助石头烧煮或加热的方法,甚至在欧洲也还继续采用。欧洲人发现用这种方法在木制器皿中给水加热是很方便的。林耐在沿着北方旅行时发现,博特兰德的居民正是按照这种方法来煮肉的,而“粗野的卡林西亚农民”,也在那个时候喝这类的“石造啤酒”,实际上它也叫这个名字。

  一俟在女厨师手中出现了陶罐和金属锅,在火上烧开水或煮熟食物就变得轻而易举了。但是,应当特别提出:在荷马的主人公的食桌上,没有煮熟的盘菜,荷马如此多地谈到为烘烤穿在铁签子上的肉块。在荷马那里,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复仇心重的奥德修斯,像一位忙碌的烘烤者在熊熊的火前翻动加馅的牛胃。在古代诺曼人那里是另一种情况。因为在《埃达》中叙述着,军人们每夜在瓦尔哈拉(Walhalla)大摆宴会,享以未煮熟的野猪塞林尼尔( Saerimnir)的肉,每天在大锅中煮它,而它又重新复活过来,以便明天为狩猎服务。

  很明显,烤面包的最简单方法是跟最早种植谷类同时出现的;这些方法在某些情况下能非常之好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所以现在还可以看到它们几乎毫无改变。例如,在英国北方任何一所农村茅舍里,女主人在燕麦面粉里和上水,揉成面团,把面团捏成薄片,然后在铁挡中烙成燕麦饼;铁锁就代替了从前的炽热的石头。澳大利亚殖民者的烧饼制作同样简单,他们把和好的厚面块放在火灰里烤。这些方法使我们较近地回到了那种比任何其他技术更能使人类开化的技术的最初阶段。既然这类未发过酵的面包做出来了,那么随后发明发酵的面包是完全自然的了。酸面团在并不洁净的器皿里进行发酵并变成酵母,它可以引起新面团发酵。后来,把啤酒曲当作了比酵母更好的材料。现在,出现了借助粉剂导入瓦斯来烤制面包(包含碳酸氢钠)或通过机械把面团和碳酸气混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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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做面粉或其他淀粉食物的常用方法是水煮。几乎有一半人类是煮米饭。在另一些主要植物饭食中,有各种用燕麦。小麦、大麦、玉米、西谷米、木薯等等做的稀粥和稀饭。浏览一下现代的烹调书,可以看到熟练的厨师们为了迎合口味和引起食欲而精心编制的数不清的盘菜和汁汤的菜单。所谓烹调技术的进步正表现在这一方面,毫无疑问,我们的同代人把古代人远远地甩在后面。但是归根结底,维护人的机体即身体和智慧,使机体活动,是做饭的主要目的。以这个观点来看待做饭,不能不指出,做饭是一种极为古老的技术。这种技术的烤、烘和煮的最主要的过程,起源于史前时期。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人们所用的饮料。像澳大利亚人这样的蒙昧部落,当他们被欧洲人发现的时候,只是饮水。霍屯督人和北美的印第安人甚至不知道任何由发酵制成的饮料。很难设想,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当人们一旦熟识它之后,会在某个时候忘掉。因此,很可能是这些部族的祖先,从来不懂得把植物汁液进行发酵的技术。但是在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在种植谷物和果树的国家,人们在偶然留下某种适合发酵的汁液或混合物之后,都或早或晚地独自发现了这个过程。在墨西哥,使芦荟汁发酵,酿出所谓“普尔奎”(Pulque)酒。在亚洲和非洲,用棕榈制造棕榈酒或“托迪”(toddy)酒。用苹果汁和蜂蜜及水酿造西得尔(cider)酒同样十分著名。鞑靼人用马奶酿造马乳酒。

  各种不同的啤酒流传特别广泛。在历史上,最早提到的是古代埃及人用大麦酿造的啤酒,或许由此又产生了欧洲的艾尔,即啤酒,俄罗斯的葛瓦斯,即探麦啤酒,非洲的“波姆别”,即黄米啤酒,中国人的所谓江米酒和美洲土著用玉米或木薯酿造的“契洽”(chicha)。酒的起源也不在古代之后。古埃及的画家们就描绘了葡萄园,挤葡萄用的钳子,装酒的罐子。实际上,现代葡萄酒的酿造跟历史早期这一技术的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有趣地发现,古时人们率直地、不受任何疑虑影响地饮用那些令人陶醉的饮料。他们认为这是天赐的排解郁闷和变败兴忧伤为暴喜狂欢的灵药。他们在宗教节日里庄严隆重地饮酒,并尊酒以敬神。古代唱《吠陀经》颂歌的歌手们,没有从中看出任何邪恶的东西,反而歌颂印特喇无神,描写他被倒出的祭酒灌醉了,蹒跚而行。这祭酒是他的信徒们带给他的礼物。在本世纪,希腊人在举行酒神庆典的游行时,高声赞美行善赐福的狄奥尼索斯,是他用消愁解闷的葡萄汁使全世界人得到快乐。

  但是,在很早时候就已出现了对一件事情的两种对立观点。宗教的保护者和热心家,由于意识到酗酒的危害,不仅宣布任何过度饮酒都属可耻,而且宣称即使是尝~点含酒精的烈性饮料也都是罪恶。婆罗门教徒们,虽然按照古传,祭奠酒仍然保留在他们的神圣仪式之中,但是,他们却又把饮用带酒精的饮料归入五大罪恶之中,而在古代与婆罗门教相竞争的佛教之中,每个新信徒务必遵守的十戒之一,是禁止饮用任何醉人的饮料。虽然穆罕默德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犹太教和基督教,但是它的创始人既不以古代的尊敬态度来对待酒,也不在神圣的仪式中来使用它,而是把它作为某种亵读物而加以禁止。

  在西方人中使用蒸馏过的火酒不早于中世纪,虽然它从较古时代起在东方就已闻名。它到处都被认为是某种有益的东西,它的名称就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在各种不同语言中它的名称译名的意思是“生命水”。现在,酒精是从葡萄酒酿造、啤酒酿造、食糖精制等等过程中的糟粕里大量生产的。把它用作常用的兴奋剂,是当世在某些居民层中使人类尊严受到如此损害的最大灾难之一,即使在历史上最坏的时期,也未必能找到可以与这种损害相匹敌的。另一方面,文明生活在舒适方面大大赢得人心,于是就转而使人们去饮用温暖的、容易引起兴奋的饮料。

  茶叶首先受到中亚的佛教和尚们的重视,他们拿它用作支持出家人能够坚持晚祷的一种手段。显然,茶叶在中国被用作饮料,大约是在公历纪元开始前后,从那里又传遍全世界。阿拉伯是咖啡的故乡,而世界的普遍饮用,应当感谢伊斯兰教的信徒们。巧克力是由西班牙人从古代墨西哥引进的,它在墨西哥是最受人欢迎的饮料。跟这些饮料相并列的,应当提到烟草。烟草也是从美洲传出来的。欧洲人发现美洲的时候,不论北美洲还是南美洲的土著都吸烟草。

  为了在这里说明火和炉灶,我们采用树木作为燃料。实际上,在小树林中的某处野餐时用枯枝燃起的火,就可以令人满意地在我们想象中重视这方面史前生活的图画。当蒙昧人茅舍里的地上用木柴燃起篝火时,则这种简单的炉灶就成为家庭的集聚地,也就是成为我们所说的“家灶”的一种形式。但是,在无林木的地方,燃料匮乏是生活的困难之一。正如从下面的情况中所看到的,在荒芜的原野上猎捕水牛的猎人,为了夜晚的火不得不去收集这些动物的粪,称这些粪为“牛粪柴”。然而即使有林木的地方,薪柴的储存随着居民密度的增大,也可能很快耗尽。在某些美洲印第安人中间,当问到是什么原因使得白人来到他们这个地方时,他们会不加考虑地回答,大概是这些外来人把家乡的树林全烧光了,因此不得不移居到任何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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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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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22: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在一定的限度上,即如果我们只掌握自己森林和泥炭沼地的这些燃料,上述这种类似烧光的事情实际上可能发生的话,上面的这种意见是对的。在英国,某种储存实际上已经开始枯竭。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5ussex)从前是森林区,现时已是贫林区了。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为了给炼铁厂的熔解炉准备木炭,森林滥遭砍伐。当时实际上已经存在着危险性,因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的发展,英国可能变为一个像现在中国北部那样的国家;在那里的严寒天气中,人们挤在屋子里,坐在皮毛上,因为燃料特别缺少,这样做是为了使燃料除做饭以外,还能用到某种需要的地方去。但是,这种危险性避免了。在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这种革命增加了人口并造成了我们现在的幸福。这种革命的动力靠的是煤,现在,我们所有现代的轻重工业都依赖于它。即使在家庭经济中,煤窖几乎完全取代了柴棚,而圣诞夜熊熊燃烧的劈柴,变成了图画上的过去残余。

  但是,不应当认为煤的采用仅仅始于现代。中国人从上古时代起就挖掘煤了。在十三世纪,著名的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报道说,在中国有一种特殊的黑石头,它是从山中的矿脉里采取出来的,能像枯枝一样燃烧。他说:“我可以对你们说,如果你们傍晚把它们放在火上,让它们很好地燃烧,它们就会烧上一夜,甚至到天明还不熄灭。”这一报道这样做了而且被作为一种奇迹接受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当时在欧洲对煤无知到何等地步。煤虽然在古代并不著名,而它对现代生活的巨大作用也是刚开始逐渐显示出来。最初是为了经济的目的,是为补充薪柴的不足而引用的,后来它就变成了所有机械工作的几乎主要的能源。蒸气机,它的炉子获得几铲煤,它就能完成一昼夜的工作。这样一来,在整个大不列颠的蒸气机上每年要耗费千百万吨煤,这种耗费得到了如此之大的能量储备,以前从风磨和水磨,从人和牲畜的劳动中所获得的全部能量,同它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操纵这种粗野的力量,越来越成为工作者的任务。他指挥它磨粉,用大锤工作,指挥它组织,在陆地和海洋上进行运输。这有点令人想起把成口袋的粮食装在大车上赶着运送和自己背着送到市场上去这两者之间的不同。将我国在农业和畜牧业时期的生活资料计算一下,并把它跟我们现在煤的使用中,即在完成家务工作和交换外国产品的商品生产过程中间煤的使用中,所获得的那些资料加以比较之后,政治经济学就能解决有趣的问题。或许,经过考虑之后,我们就将获得最明确的概念,即现在三个英国人中至少有一个人靠煤生活。这一点证明,我国居民不用煤的并不怎么多。

  澳大利亚的蒙昧人,从停留地的篝火中拿起一根燃烧的木头,用它来照亮通往黑暗森林中的道路,并用它来吓走精灵。由此看来,在他们那里,在人工取暖装置和照明装置的原始手段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当开始把枞树的带脂木片或某种用来作为自然灯的类似物放到一边的那一时刻,取暖和照明才开始彼此分开。下一步就是制作人工的灯,其中最常用的就是火把或一绺浸透了树脂或蜂蜡的麻线。直到本世纪,我们还完全像罗马人那样来利用火把,然而现在,是极少见到它们了,停止使用它们的生活画面,也就丧失了使诗人和艺术家们赞叹和惊异的那种效果,那种在宴会上和在行进行列中闪烁着火炬之光和它所投出的阴影的效果。沿着英国城市的旧式大街行走的人们中,有一半人现在未必知道,放在住宅铁栅上的灭灯器,是为熄灭那些替坐在马车里的客人照路的火炬用的。蜡烛的形状就能使人想到它起源于火炬。

  用浸入融化油脂中的芦苇芯制成的照明用的寝室小灯,在普林尼时代是常用的,当时也采用了蜡制的或脂油制的带灯芯的蜡烛。它的芯子是用棉纱捻成的。古代的古典型的灯是一个末端带嘴儿的扁平椭圆形的器皿,灯捻就是通过那个嘴儿伸出来。不管这种构造多么简单,它长期使用,没有任何改变。比起粘土制的这类灯来,保存在极为丰富的博物馆中的希腊和罗马的物品是非常少的;比起用青铜制成的这类灯来,较为美丽的金属制品的物品也是非常少的。

  就是现在,到意大利或西班牙去旅行的人,从大路旁通向卧室的小路上,还是借助铜立灯给他照路,这种灯和古代的样式极为相似,带有用来往外夹灯芯的钳子,用链子挂在旁边。

  在大约一百年左右之前,当阿尔甘德开始从下面放气,并放一根玻璃管子作为通气设备的时候,灯才获得它那被改善过的现代样式。煤气灯产生得更加晚,只是在近五十年中才被日常应用。但是,指出下面的事情倒很有趣。天然的煤气照明在那些分解的地下焦石层释放出炭化氢的地方早就著名了。例如,在巴库(里海以西)的著名拜火教庙堂里,在祭坛附近的地里插入了一根空芦苇,通过它冒出煤气,煤气就在管子的口上燃烧。同时,那些参拜圣地的拜火教徒对这种圣火跪下礼拜。在中国,在某些盐泉附近,那里排出了大量的天然煤气,应用的人们通过竹筒把它引到熬盐锅的炉灶内和给工作照明的设备里。这种方法不久前曾在宾夕尔法尼亚州最广泛地采用。

  我们对做饭方法所作的概述要求补充一些关于容器的介绍。至于谈到盛水的器皿,还无制陶术时,采用竹节、椰子壳、南瓜皮、用木头挖凿出的或用树皮做成的桶、用兽皮制的水壶,也能够过得去了。在荒野的骑士携带水时,是把水放在置于马鞍鞍桥旁的南瓜瓶内。即使后来出现了南瓜瓶的玻璃仿制品,也象英国人保留着古代皮瓶的名称并用来称呼现在使用的玻璃瓶那样,法国人仍然保留着南瓜瓶的名称,继续称玻璃瓶为“南瓜”。

  制造出在水滚沸时能耐火烧的陶器,是最伟大的经济发明之一。何时和何地发明制陶术,就很难说,因为它出现在很古老的时代。在古人居住过的地点,在使用过陶器的地方,到处都可以在地下发现陶器碎片。那些地点到最近尚未发现,大概是那里的人在其文化发展的途中还没有走多远。可以有把握地做出这种结论,例如,关于冰河期的早期蒙昧人就是如此。在法兰西的山洞中,从他们那里保留下来的遗物中间,就没有陶器碎片。对于澳大利亚人、火地的居民以及许多其他现代的蒙昧人来说,也同样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本身没有陶器,在他们地区的地下,也没有发现可以证明他们的祖先具有这种器物的陶器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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